>>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构成要件 |
|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构成要件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配置枪支的单位和个人。 根据我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下列单位可以配置民用枪支:(1)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2)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狩猎场,可以配置猎枪;(3)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因业务需要,可以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猎民在猎区、牧民在牧区,可以申请配置猎枪。猎区和牧区的区域由省级人民政府划定.。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出租、出借枪支、弹药,而故意出租、出借给他人。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对枪支实行严格的管制,其中对公务用枪采取配备制度,对民用枪支实行配置制度,并严格规定配备公务用枪和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或单位的范围以及使用的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出租、出借枪支。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对枪支的正常管理制度,而且使枪支流散社会,造成隐患,增加社会上的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治安,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枪支,包括公务用枪和民用枪支.。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这里的枪支。包括公务用枪和民用枪支.。本罪在客观方面因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人员或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二是依法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所谓”非法出租枪支”,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枪支的管理规定,擅自收取租金,将公务用枪或民用枪支在一段时间内有偿租给他人或单位暂时使用的行为。所谓”非法出借枪支”,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枪支的管理规定,擅自将公务用枪或民用枪支在一段时间内无偿借给他人或单位暂时使用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非法出租或非法出借行为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但是,如果行为人既实施了非法出租枪支的行为,又实施了非法出借枪支的行为,也只构成本罪一罪,不实行数罪并罚。此外,本罪因其犯罪主体的不同而构成犯罪的标准也不一样.。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只要实施了非法出租、出借公务用枪的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本罪,而不论其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依法配备民用枪支的的人员和单位,实施了非法出租、出借民用枪支的行为之后,还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如果说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虽造成一定后果,但后果不严重的,也不构成本罪,只能依相应的其他有关规定处理。这里的“严重后果”,本法没有明文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主要是指造成了民用枪支丢失,利用出租、出借的民用枪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等。实践中,还有非法将枪支赠予他人的,根据立法精神,应认定为非法出借枪支,因为行为人是永久性地将枪支无偿提供给他人使用.。。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如何认定?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构成要件?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如何判刑?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量刑情节有哪些?轻重缓刑?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遇到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法律问题,如何咨询? |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律师帮助? |
律师咨询电话:15996265110(杨律师) 13921104310(谢律师) ![]() |
相关罪名 |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强迫劳动罪 ·破坏选举罪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
遇到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法律咨询 |
| ·我不知道事情经过,我是接到房东电话,说他本人被渝北派出所抓了 我不知道事情经过,我是接到房东电话,说他本人被渝北派出所抓了,让我去收拾他租房里东西。然后昨晚知道他在渝北玉峰山派出所,今早八点就已经送了!没有一个电话,也不知道案件情况,也不知道现在去看守所又是怎么回事. ·常州男子闪婚1周为妻买450万保险,2月后*妻骗保 今年5月10日早晨7时许,常州新北区龙虎塘派出所接到报警,一电子产业园的人工湖里发现一具漂浮的女尸。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女尸打捞上岸。经检验,死者身体无明显致命外伤,系生前溺水死亡。死者还戴着一条黄金. |
相关机构 |
| ·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 ·遂川县公安局 ·东乡县拘留所 ·马关县看守所 ·东营市看守所 ·淳安县看守所 ·平邑县看守所 ·宜都市看守所 |
刑事辩护律师
![]() 谢庆斌 律师 |
执业20年 |
13921104310 |
![]() |
![]()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996265110 |
![]() |
![]() 姜春 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
13770831974 |
![]() |
![]() 王庆磊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913441761 |
![]() |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7年 |
18951945636 |
![]() |
![]() 陈建青 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25年 |
18567906376 |
![]() |
![]() 章浩 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执业11年 |
13813082499 |
![]() |
![]() 史微微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9850716853 |
![]() |
刑事辩护律师
![]() 谢庆斌 律师 |
执业20年 |
13921104310 |
![]() |
![]()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996265110 |
![]() |
![]() 姜春 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
13770831974 |
![]() |
![]() 王庆磊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913441761 |
![]() |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7年 |
18951945636 |
![]() |
![]() 陈建青 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25年 |
18567906376 |
![]() |
![]() 章浩 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执业11年 |
13813082499 |
![]() |
![]() 史微微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9850716853 |
![]() |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构成要件

执业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