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的构成要件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旗、国徽的管理制度,同类客体是国家社会管理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1] 第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外交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www.csj64.com]。”《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第14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对国徽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可见国旗、国徽的管理是通过授权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具体管理来实现的,任何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都是对国家有关国旗、国徽的管理制度的侵犯[长三角律师网]。因此,虽然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会损害国家的尊严,但实际情况中行为人多数是为了发泄对国家的不满或者为了出风头、逞威风、寻求精神刺激而实施的,一般还不具有推翻我国国家政权、颠覆政府的目的,因而这种犯罪应归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而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当然如果行为人以侮辱国旗、国徽为手段,辅之以其他行为,目的在于推翻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颠覆人民政府,则此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不能再以侮辱国旗、国徽罪论处[www.csj64.com]。 本罪侵犯的对象只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侮辱外国的国旗、国徽不构成本罪。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范围,应以法律规定为标准。首先,国旗、国徽应符合法定的规格,具体标准应根据《国旗法》 [1] 、《国旗制法说明》、《国徽法》、《国徽图案制作说明》来确定。其次,国旗、国徽应由法定企业制作。因此如果侮辱的属不合规格的国旗、国徽或自制的国旗、国徽,就不构成本罪。 国旗、国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主权和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国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www.csj64.com]。”《国旗法》 [1] 、《国徽法》分别对国旗、国徽的制作、悬挂及使用作了具体规定。为了维护国旗、国徽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于1990年6月28日通过了《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对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从而为宪法和《国旗法》、《国徽法》的贯彻实施提供了应有的法律保障,也为惩治侮辱国旗国徽的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长三角律师网]。本法本条从之[www.csj64.com]。 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长三角律师网]。 1、本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及其他积极作为的形式。所谓焚烧,是指直接点燃或置于其他燃烧器具场所中使国旗、国徽燃烧而化为灰烬;所谓毁损,是指通过用手或其他外力以撕破、刺洞、捣碎、剪碎、砸烂、劈开等方法使国旗、国徽整体变残、变形、缺损而丧失原来面貌或完全成为碎片;所谓涂划,是指用涂料、颜料等有色物品在国旗、国徽上任意涂抹乱划,或者用污物弄脏国旗、国徽,以破坏国旗、国徽的严肃性、整洁性;所谓玷污,是指以粘物、熏烟等戏弄的方式使国旗、国徽污垢不堪;所谓践踏,是指采取脚踏、车轮碾轧、兽蹄踏踩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其他方式是指以上述五种方式以外的其他使国旗、国徽受到侮辱的方式,如在广告、商标上使用国旗、国徽,将国旗、国徽倒置,将国旗、国徽升挂或悬挂于坟场,办私人丧事时使用国旗、国徽,让国旗被拖于地上等[www.csj64.com]。 本罪属选择性罪名,因此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侮辱国旗、国徽的或者以上述行为侮辱了国旗或者国徽其中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同时实施了上述几种行为或同时侮辱国旗和国徽的,也应以一罪论处,而不构成数罪,不实行数罪并罚。本罪一般是行为人亲自实施上述行为才构成犯罪,不作为,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教唆他人或者利用他人的过失、无知而使国旗、国徽受侮辱的也应以本罪论处。 2、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公众场合。所谓公众场合,既包括《国旗法》第5条至第12条规定的场合 [6] ,即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国务院各部门、出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境海防哨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全日制学校、各人民团体、企事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楼)、广场、公园、重大庆祝会、纪念会、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外交活动场所、驻外使(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军事机关、军队营区、军用舰船、公安部门的船舶、民用船舶和进入中国领水的外国船舶;也包括《国徽法》第4条、第5条规定的场合,即:(1)悬挂国徽的机构: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中央军事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国家驻外使(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2)悬挂国徽的场所:有北京天安门城楼、人民大会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厅、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出境入境口岸的适当场所。(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或者国务院办公厅会同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悬挂国徽的场所。此外,还包括其他有公众出人的场所,如街道、码头、商店等等。 3、本罪的侮辱行为必须带有公然性,而明目张胆地在众人在场或能使多人知晓的情况下进行侮辱。行为人如果将国旗、国徽受侮辱后呈现的不法状态呈现在能够使众人看到的地方并被众人知晓或可能被众人知晓的,也应视为具有公然侮辱的性质。否则即使行为人侮辱了国旗、国徽,但不具有公然性,如在晚上行为人在某一公众场合实施了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当时根本不可能被众人知晓,而行为人又及时消除了国旗、国徽被侮辱的痕迹,则这种行为不构成本罪。 4、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应达到一定的程度才构成犯罪。根据本条,侮辱国旗国徽罪并不要求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但根据本法第13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国旗法》第二十三条、《国徽法》第十八条同样规定 [7-8] ,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显然并非所有侮辱国旗国徽的违法行为都构成犯罪,只有实施了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而又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及情节较轻的,才构成本罪。 具体判断侮辱国旗国徽行为的危害程度,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侮辱手段是否恶劣。 (2)侮辱对象的数量及侮辱次数的多少[www.csj64.com]。 (3)侮辱的动机如何。如出于仇视党的方针、路线、政府的法律、法规等动机与纯粹是为发泄个人私愤等动机危害性显然不同。 (4)影响的大小。如侮辱天安门广场升挂的国旗与侮辱某居民院升挂的国旗,影响大小显然不一样,其危害性大小也就不同。 (5)造成的实际后果。如点滴涂改与全面涂改国旗国徽显然不同。 (6)行为人案发后的态度[长三角律师网]。如行为人是主动交代或积极消除影响,还是拒不认罪。如果从以上几方面因素考虑,认为行为人的情节属于较轻的或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能以犯罪论处。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长三角律师网]。 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犯罪[长三角律师网]。关于间接故意是否可以构成本罪,理论上有两种相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侮辱国旗国徽罪只限于直接故意才构成,即行为人明知其在公众场合实施侮辱国旗、国徽行为的性质、后果。并希望通过其行为达到使国旗、国徽当众受辱、损害国家尊严的目的;另一种观点认为,虽然侮辱国旗国徽罪多数由直接故意构成,但并不排除少数间接故意的情况可以构成,如为了出风头,明知其行为会侮辱国旗、国徽而仍实施其行为,以致国旗、国徽被侮辱,显然也可以构成本罪[www.csj64.com]。我们赞同前一种观点[长三角律师网]。虽然根据本条,侮辱国旗国徽罪没有明文规定必须是直接故意才构成,但根据《国旗法》和《国徽法》的规定,情节较轻的一般违法行为并不认为是犯罪。因而根据立法精神,我们可以认为一般的间接故意造成国旗、国徽被侮辱的行为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况而不构成犯罪。至于那些以犯他罪为目的而放任国旗、国徽受侮辱结果发生的虽然不能认为是情节轻微,但这种情况属于想象竞合犯,可以按所构成的其他罪论处,当然没有再以本罪论处的必要。另外本罪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可能是对社会主义制度、党或国家的某些政策不满,有些可能是对某些领导不满等,但动机如何不影响构成本罪,可以在量刑时予以考虑[长三角律师网]。。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如何认定?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的构成要件?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如何判刑?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的量刑情节有哪些?轻重缓刑?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遇到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法律问题,如何咨询? |
![]() |
律师咨询电话:18656084778(沈律师) 13851782449(顾律师) ![]() |
![]() |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逃汇罪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武装叛乱、暴乱罪 |

![]() |
·无驾驶证撞人造成人家轻微骨折判刑吗 无驾驶证撞人造成人家轻微骨折判刑吗. ·宋律师您好,请问一般的网络诈骗罪金额20万,能判缓刑吗?谢谢 宋律师您好,请问一般的网络诈骗罪金额20万,能判缓刑吗?谢谢。. ·我借了5个网贷,总金万多,做生意被骗了,无力偿还,网贷公司给我打电话可以告他们吗 我借了5个网贷,总金万多,做生意被骗了,无力偿还,网贷公司给我打电话可以告他们吗san你好,我借了5个网贷,总金万多,做生意被骗了,无力偿还,网贷公司给我打电话,我说明了情况,可是他们不给一点机会,天天打. ·疑似被网络诈骗,xx通知 疑似被网络诈骗,xx通知. ·涉嫌诈骗六万三千元,被雨花区公安局取保,又醉驾,能缓刑吗? 你好!我咨询一个问题,涉嫌诈骗六万三千元,被雨花区公安局取保候审,出来后又醉驾,现在签了认罪认罪书,检查院起诉逮捕,建议量刑一年零四个月,法院还有可能判缓吗?.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 ·弟弟盗窃人家东西,3个人都被xx抓起来了,怎么办? 弟弟盗窃人家东西,3个人都被xx抓起来了,怎么办?. ·隐饰隐瞒罪,就是我的朋友就是买了别人偷的手机卡 就是我的朋友就是买了别人偷的手机卡,买了70多张,是以低价3元的价格买的,20--25元的价格售出的,打出一些卖了的卡的价格是1480元,现在被中山公安局抓了,检察院起诉他的罪名是隐饰隐瞒罪,请问大概要判. ·宁河区有几个看守所?我不知道人在哪个拘留所可以打电话问吗 宁河区有几个看守所?我不知道人在哪个拘留所 可以打电话问吗 拘留15天. ·请问: 刑事案件从案件发生到终结,通常需要多少时间?期间, 请问: 刑事案件从案件发生到终结,通常需要多少时间?期间,公安机关是否需要向受害者通报案件进展?或者受害者又如何知道案件进展?假如,警察存在不公正等行为,受害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号被封了多次打电话给客服客服也只是敷衍我们司叫我们开无犯罪证开完了又变个别的方法敷 号被封了多次打电话给客服客服也只是敷衍我们司叫我们开无犯罪证开完了又变个别的方法敷.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 ·已经起诉法院了,会不会被判刑san 已经起诉法院了,会不会被判刑san已经起诉法院了,会不会被判刑887772. ·您好,我在宜都有个刑事案件,要向法院申请执行,请问你那需要多 您好,我在宜都有个刑事案件,要向法院申请执行,请问你那需要多少钱代办?. ·拘留所有地方睡觉吗! 拘留所有地方睡觉吗!. ·我五月30号晚上八点左右被网上诈骗了,报警了可是到现在都没有 我五月30号晚上八点左右被网上诈骗了,报警了可是到现在都没有立案通知书给我。这是不是说明他们还没有立案啊?我的金额比较大. ·我头部被人用钢管打了伤口超过10厘米。该怎么量刑 我头部被人用钢管打了伤口超过10厘米。该怎么量刑.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 ·在逃后两年又一次犯罪被捕,是累犯吗? 律师您好:请您帮忙。先谢谢您。1、08年三月,我弟弟伙同他人把王某砍成轻伤(法医鉴定的轻伤),我弟弟是主犯(这一点已经咨询过律师了)。之后在逃,并被警方以故意伤人而网上通缉。2、2010年,又一次作案,是. ·第一次网赌拘留15天罚款3000,现在是第二次了,要判刑? 第一次网赌拘留15天罚款3000,现在是第二次了,96110打电话没接,派出所给怎么打电话,后面去了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我移交分局了。第二次网赌充值1万3,提现1万3,领取2000,构成判刑了?会怎么处罚. ·喝酒喝多了,在歌厅把歌厅的东西砸了,警察抓他的时候,把民警的手伤了,请问能判多久 喝酒喝多了,在歌厅把歌厅的东西砸了,警察抓他的时候,把民警的手伤了,请问能判多久. ·你好,我去监狱探视服刑人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你好,我去监狱探视服刑人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南京广发银行担保骗贷1000万案揭秘 “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担保公司以我们的名义办理贷款,再和银行勾结起来暗箱操作,把钱神秘的洗走,骗贷后担保公司的人跑路,却留下个烂摊子给我们。”李.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 |
![]() |
·莱西市公安局 ·丽水市公安局松阳县局 ·德兴市拘留所 ·榆树市看守所 ·象山县看守所 ·兰州市安宁区看守所 ·新泰市看守所 ·满洲里市看守所 |


![]() 顾小东 律师 |
![]() |
![]() |
![]() |
![]() 沈培亮 律师 |
![]() |
![]() |
![]() |
![]() 张逸 律师 |
![]() |
![]() |
![]() |
![]() 谢庆斌 律师 |
![]() |
![]() |
![]() |
![]() 何律师 律师 |
![]() |
![]() |
![]() |
![]() 周宏祥 律师 |
![]() |
![]() |
![]() |
![]() 何强 律师 |
![]() |
![]() |
![]() |
![]() 黄晓栋 律师 |
![]() |
![]() |
![]() |


![]() 顾小东 律师 |
![]() |
![]() |
![]() |
![]() 沈培亮 律师 |
![]() |
![]() |
![]() |
![]() 张逸 律师 |
![]() |
![]() |
![]() |
![]() 谢庆斌 律师 |
![]() |
![]() |
![]() |
![]() 何律师 律师 |
![]() |
![]() |
![]() |
![]() 周宏祥 律师 |
![]() |
![]() |
![]() |
![]() 何强 律师 |
![]() |
![]() |
![]() |
![]() 黄晓栋 律师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