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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被贵州省招商茅台代理权被骗五十万元现金
·我微*打车,却被叫先预付款我微信付6块等了半小时没车来,后来朋友开车送我去车站,可是打电话联系滴滴平台却被告知好多个号码都联系了也找不到直接能解决问题的办法。请问可以在...
·您好,王律师,我父亲一个冤案,现在服刑四年了,整个案件就一个证人,定了七年,求你代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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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月结婚了,男方无理由提出退婚,聘金要全部退给他家吗
·你好焦作的出租车司机没有上岗?网上举报网址是什?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在武夷山凯捷工地受工伤八级,能赔偿到多少钱,能不能请你给我处理这件事情?
·现在女儿五岁了,我在三年前和前夫离婚,并协议我拥有女儿的抚养权,前夫每个月给付四百元的生活费,可是却一直不让我把女儿带走,请问我现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我原来有一套自建住房,已办理了房产证,没用过住房公积金。现在申请第二套住房,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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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一张五年前一纸白欠条无故冻结夲人工资卡多吋,这是什么行为望上级有关部门彻查此案,给受害人一个答复!.
·xx写信说我老公涉嫌集资诈骗被刑事拘留,他是12月2号被拘,我想向一个月会被放出吗?
·去年的事,我弟弟拉个罐车去泗河处理废弃水当场被抓,拘留了一晚上就放出来了,就以为这事过去了,没想到今年有把他拘进去了,14号被拘,现在在泗水看守所里,我想请你们把我打官...
·律师您好,我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但是由于房子隔音问题,在今年选择搬家。搬走之前 已经告知房东,并征求了他们同意。房子隔音问题也多次反映过,未得到处理,也曾告诉...
·湖北省仙桃市贺某某怀疑诈骗被抓现在关押在晋州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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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报警了警察说私了没有说好
·租别人的房子,油漆味道跑了十多天,味道还是很重,因为有孩子,想退租
·你好,我是临时工,我对象是事业编,但是单位给交的"19916044l"""养老保,从出生一直到九个月孩子一直跟母亲和母亲的父母抚养,现在孩子九个月了我"1264913l...
·我单位搞建设有块新装的液晶屏幕(5万元左右)被安装窗帘的工人打坏了怎么要求赔偿
·夫妻分居两,有结婚证,大的孩子残疾,现第二小孩生病住院,犯左肾腺瘤子,妈妈贵州的,现在不理不问,电话通知不接,短信通知叫来照顾,不来,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吗,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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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买二手车,卖主因贷的款一个月后才能还完款拿到产权证,也就是一个月后才能过户,现在我跟卖主私下协议,先给钱一个月后再过户。请问这样的协议起到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上未约定口粮田问题(卖地所得的钱)是不是属于放弃啊?法院怎么认为?
·我是被中院鉴定三次中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暂予监外执行,因没有能力交罚金被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现在身体重疾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且老公心衰晚期,两孩子读书,靠低保生活,想...
·您好,我们公司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完成了注册,并已经通过了初核,现在需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核,请问是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哪个部门进行终核?怎么进行联系?
·什么情况下可以上诉追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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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十一的前四后八高栏车,不想审验了,去报废公司报废能给多少钱谢谢
·一个朋友去我家喝酒去世了,没人喊,没人劝,还把他安全送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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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购房合同和发票可以办房产证吗
    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还需要商品房一切手续。如果当事人购买的是开发商的房产,就需要开发商的所的土地、修建、报批、施工许可证,安全许可证、预售等等手续。并且购开发商的房产,开发商是要负责办理房产证的,是不需要当事人去办理房产证,只需要当事人配合办理。如果当事人是购的二手房产,就需要原房产的房产证、购房协议、购房发票、买卖双身份证,并一同办理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

·工厂只搬迁部门有赔偿吗
    有。工厂搬迁的赔偿:1、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工业用地具有一定的使用年限,在使用年限内因政府政策原因需要搬迁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当地价格参照未使用的年限进行补偿。2、厂房重置费用。工厂搬迁至新场地之后,需要重新重置厂房,重置厂房所的资金也属于赔偿范围。3、停产停业损失费。因为拆迁造成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具体费用。4、搬迁费。机器设备分为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跟房屋一样具有重置成新价,可移动的机器设备以及其他工厂财物搬迁会产生搬迁费用。5、因搬迁所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

·一、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规定是什么?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规定是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
·小店区法律顾问律师: 15803403809(李律师) 

·医疗费用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费用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医疗费用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1、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实施雇佣行为驾驶情形下,车辆所有人既是车辆运行的支配着,又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应由车辆所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要承担交通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的情况下,不承担连带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载的责任主体是肇事者,但是,肇事者不一定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主体。如果肇事者驾驶行为是职务行为,那么,应当有其雇主或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肇事者如果作为雇员,不承担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是,...

·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有效吗
    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有效吗一、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有效吗?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也不一定就有效,合同生效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一般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根据《...

·劝退怀孕女职工合法吗,是否能劝退怀孕女职工
    劝退怀孕女职工合法吗,是否能劝退怀孕女职工一、劝退怀孕女职工是否合法(一)根据《劳动法》第29条、《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内,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存在以下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身兼数职,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二、劝退怀孕女职工的补偿方法如果怀孕女职工同意单位的提议,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应该给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你的月工资。若果你的月工资...

·一、房屋买卖合同被告代理词与答辩状有什么区别?
    一、房屋买卖合同被告代理词与答辩状有什么区别?(一)、首先,两者的定义不同。1、民事答辩状是指被告和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它是与民事起诉状和民事上诉状相对应的文书。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原告向第一审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就民事起诉状提出答辩状;二是案件经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后,一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就上诉状提出答辩状。2、代理词是指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被告所委托的代理人,在法庭审理的辩论阶段,为维护其所代理的一方的合法权益,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发表或庭审后向法院递交的综合性的代理意见。从两者的定义来看,不难看出,答辩状与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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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工作流产,属于工伤吗?
    上班期间工作流产,属于工伤吗一般女职工怀孕过后,在预产期前通常不会放弃工作,不过一旦照顾不周出现流产事故,那么将会和公司产生是否工伤的问题。那么,女职工在上班工作时发生流产,是否属于工伤,首先要确认工伤的范围。根据劳动法上规定,工作时间发生流产,以下情况属于工伤:1、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上的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导致流产;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做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导致流产;3、在规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导致流产;4、因为患职业病导致流产;5、工作需要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

·第二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第一次法院判决不离婚,半年后可以再次去法院起诉,如果一方还是坚持不离,法院判离得可能性能占80%。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这项规定说明,不准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原告在六个且内又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不会受理。这项规定还说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判决生效满六个月后,是可以再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法院就会受理并依法进行审理。所以同妻可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之后,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时法院就会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依法判决离婚。二、再次起诉离婚的期限是多久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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