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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仓知识产权律师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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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老公出轨
·你好,我在电缆厂上班,有一年多了在今年8月8在厂里修理机器时把手脚都烫伤了。后到安医第一附院治疗。但是治疗后手脚上有明显疤痕,同时在治疗时我不能自我移动。而且按照工伤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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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XX集团的员工,在特殊岗位上已经工种十几
·请问县级人民法院未经申请人同意将申请保全的财产变更可以吗?被申请人自己担保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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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离婚对方谎称有欠债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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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户口山东,女方户口江苏的,两人跟孩子在上海生活了十年女方有居住证及积分,男方之前*博现在出轨找小三,想通过起诉离婚,怎么样更快.
·你好,我lp可能由于我质疑她存在男女关系,她提出了离婚,我现在咨询如下离婚委托事宜,我的要求非常简单:1.财产及债务1人一半.2.孩子抚养权归我,3.尽快办理,不想再冷...
·产假工资按深圳底薪发放,公司搬迁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工,赔偿个半月工资,多出半个月工
·有一个工头以公司老板身份,向我个人借了6万块钱,对方承认欠钱,但谎称改日还钱,迟迟不见面。怎么办?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孩子因喝醉酒。四肢无力,被人欧打伤害。致使鼻骨骨折,鼻骨倾斜。面部。颈部紫色红红肿,眼镜血丝严重,我报案后,以一月之久,派出所也没有回复,我要求做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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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事1989年结婚,他们哥三个,我事老二,分家分了几分地,现在他们要回,我不给
·今天电动车被我没驾驶会扣我c1的分交警登记是电动车,扣留写的机动san今天电动车被我没驾驶会扣我c1的分交警登记是电动车,扣留写的机动887869
·上十五的三险和十五的五险领的腿休金一样吗
·请问该对这个工伤员工如何处理
·请问农民种田要不要交水利费?如果收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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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现在三胎到底罚款多少钱
·我被诈骗,然后报警,对方被抓,后来法院判他赔钱,他写了欠条,但是钱没有赔结束就不赔了,我该如何应对
·具体事故经过:3/9号早上8:10分左右本人骑电动车由东桥镇东新街行驶至虎丘区真北路,途径浒阳路中国中铁工地门口人行道骑车滑倒,由于人行道上工地铺了钢板,下雨天比较滑,...
·我有个朋友进了鹿城区看守所,可以了解到他的情况吗
·本人残疾人,已婚有妻儿三口人。一直与我的父母共同居住在军队的房子,无产权。父母早年转地方工作。住房却一直在军队没有变动。现在涉及到房子要拆迁,请问我们应该怎样与房产方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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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故故先逃逸后又回到现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罪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是农村泥瓦匠,前阵子帮一户人家进行屋面翻修,喊了几个工人一起去的,但是当天那名工人从二楼摔伤了(现场当天没有安全防护措施)。我父亲是属于没有营...
 太仓知识产权律师法律常识
·吸毒刑期是怎样的,毒品犯罪有哪些?
    当今社会,吸毒者越来越多,很多人都没有正确的认识到吸毒只是一个违法行为,并不会构成犯罪。还有人问过我们,吸毒的刑期是怎样的,毒品犯罪有哪些了?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一一做出解答,请您阅读下文。一、吸毒刑期是怎样的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吸毒是犯罪,因此,如果行为人只是吸毒,是不触犯法律,也没有所谓的刑期之说,但是对于吸毒的人,我们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于屡教不改的,可以按国家规定,实行劳动教养。二、毒品犯罪有哪些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毒品犯罪主要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

·拖欠农民工工资新规定包括什么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促使用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比如,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单位犯罪追究刑事责任方式是什么?
    单位犯罪追究刑事责任方式是什么?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在两罚制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与罚金,主要是自由刑。对个人判处自由刑的,又有以下两种情况:(1)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判处与个人犯罪相同刑罚。例如刑法第220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侵犯知识产权罪——引者注)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这里所谓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就是指依照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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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有没有补偿金
    l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有没有补偿金在我国,法律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定在一些法定情形出现时,用人单位必须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数额的经济补偿。那么,实践中,l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有没有补偿金呢?如果有的话,那就该项经济补偿金单位能分期支付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一、l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有没有补偿金我国《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以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给予经济补偿,具体情形有以下几种:1、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解除;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合同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的...

·江西医疗过错鉴定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江西医疗过错鉴定费用是怎么收取的?一、江西医疗过错鉴定费用怎么收取的?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串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由此可见,医疗过错鉴定的目的,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遇到的专门性总是提供的一项技术服务。目前江西省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为:省级每例4000元,地市级每例3000元。二、医疗过错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是什么?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

·一、交通事故赔偿谁去调解?
    一、交通事故赔偿谁去调解?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失未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的原因及预防
    劳务分包作业,是现代施工行业一种普遍的用工方法,在法律范围内是被允许的。但是劳务分包,如果合同签订的不够详细,很容易产生纠纷。接下来,我们带你一起了解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处理及预防的方法。一、劳务分包合同产生纠纷原因1、因资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根据《建筑法》和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从业资格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的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禁止施工企业向无质资或不具备相应质资的企业分包工程。2、因履约范围不清而产生的纠纷在施工实践中,总包单位与分包商之间因履约范...

·继承人的继承权能部分放弃吗
    继承权能部分放弃吗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权利让与其他继承人,则其完全可以在接受继承后对其所得的遗产为让与或在遗产分割时放弃。二、放弃继承的方式有哪些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作出明确表示。这种明确表示应采取何种方式,继承法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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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专利权利的恢复手续和流程是什么?
    一、在我国专利权利的恢复手续和流程是什么?当事人在请求恢复权利的同时,应当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消除造成权利丧失的原因。例如,申请人因未缴纳申请费,其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后,在请求恢复其申请权的同时,还应当补缴规定的申请费。1、适用范围?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了当事人因耽误期限而丧失权利之后,请求恢复其权利的条件。该条第五款又规定,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优先权期限、专利权期限和侵权诉讼时效这四种期限被耽误而造成的权利丧失,不能请求恢复权利。?2、手续?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自收到专利局或者专利复审委员会的...

·2023年企业改制怎样安置职工 一、企业改制怎样安置职工
    企业改制怎样安置职工一、企业改制怎样安置职工安置方案包括职工安置去向、再就业措施和劳动合同、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待遇、安置费等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安置方案的制定及执行要置于职工民主监督和政府依法监管之下。县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结合本地区实际,分类制定企业安置职工的具体办法。二、在岗职工的安置国有企业改组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应采取下列办法,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一)改组后的企业应实行竞争上岗办法,优先录用原企业的职工,并依法与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二)对劳动合同到期不能续签合同的职工,应依法终止劳动合同,职工按规定向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领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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