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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底和婚庆公司订了5.2的婚庆,交了百分之五十的定金,现在有事没法举行,能否要回定金
·想联系一个人因为我给过他很多钱是想让他在我有困难的时候要支援我,我当初在xx让派出所查过他,中国只有他一人是1975年出生并且名字叫杨xx,是陕西渭南市人,你能帮我查到...
·您好!被限制高消费后可以卖个人房产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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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问我是今年三月骨折的在医院做的手术植入钢钉需要再做一次请问我如果我要赔偿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是等2次手术以后再提出还是尽早提出费用都是自己垫付的
·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问题
·我谈朋友花在对方身上的钱,他现在提出分手我钱能要回来么
·上周日,我的车被一辆车追尾了,然后就报警,按照程序处理,交警出的事故认证书也是对方全责,接着就去保险公司定损,我就把车送到4s店修了,现在车修好了,要对方去付钱,问题也...
·车轮被人尿了可以拘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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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婚后将财产委托给女儿做理财产品,现在夫妻分居,父母是否可以补签资金代管协议日期写当时委托的日期有效吗san父母婚后将财产委托给女儿做理财产品,现在夫妻分居,父母是否...
·执行款到账,拖欠。不打款。各种推脱理由!
·双方都是外地户口能否在广州领结婚证
·借款人潜逃,一共欠下多0来万,能不能上网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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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分期贷款,没有还款会被起诉吗."w990mamt20
·别人租我家商品房开超市,现在动迁补偿有9800块钱是网点补偿费用,这个钱租房人和我家要,这个钱属于谁
·你好,请问我抬别人的钱我现在没有尝还能力,别人给我起诉了,我该怎么办,我还不上的后果是什么?
·工人,工资没有拿到,老板电话打不通,一直拉黑了,老板,打的欠条,有身份证复印件有
·你好,可以依法诉讼了,既然根据样品生产,对方已经签收,你按照全额主张吧。有问题的,可以来电,委托律师代理也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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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的时候借给朋友钱,有借条,本来是6月底到期归还的,结果到现在朋友找其他理由拖着不还,是否可以起诉?成功率有多少
·没有出生证明怎么才能改回来呢?如果改又需要什么手续啊!
·请问我的爷奶姥姥姥爷都过世了,父母想把房产赠予给我,需要出示他们的死亡证明吗?还有我有个同母姐姐,办理过户需要她的签字吗."w990mamt20
·       被公司辞退,未签订劳动合同,我申请仲裁要求双倍工资和加班费等。仲裁支持了我的双倍工资...
·你好,我在下班途中被小型汽车撞伤导致老震荡,除了肇事人,公司需要对我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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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帮厂让我放假现在又让我调休这样的做法对吗?谢谢
·农村双女户的户口是否能留娘家
 始兴债权债务律师法律常识
·如何对诈骗罪非法占有认定?
    按照刑法规定,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骗取公私财产,金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时候,首先要看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出自非法占用,这是诈骗罪构成要件之一,属于主观要件。那么,如何对诈骗罪非法占有认定?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一、如何对诈骗罪非法占有认定?根据司法实践,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

·出卖村民土地口头合同生效吗
    出卖村民土地口头合同生效吗一、合同形式合同有二种形式:即书面合同与口头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二、村民土地口头合同是否生效1、口头要约,不是口头合同。依《合同法》第13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口头要约,就是口头发出的要约,口头要约一经作出就能立马为受要约人所了解。即要约一经作出,即视为到达。因此口头要约作出时间即为要约的生效时间。如果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成立。当然如果口头要约发出后,没有人承诺,那合同就未成立。2、口头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按照所...

·合同诈骗认定情形有几种?
    合同诈骗认定情形有几种?一、合同诈骗认定情形有几种?合同诈骗的认定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二、合同诈骗数额认定标准(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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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可以申请异地拘留吗
    行政拘留可以申请异地拘留吗?行政拘留可以申请异地拘留。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刑事诉讼中的拘留,称为刑事拘留。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遇有紧急情况,暂时限制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要遵守什么规定
    要是罪犯最后一刻被宣告缓刑了的话,此时也不能高兴的太早,毕竟还有一个缓刑考验期。而在这段期间,被宣告缓刑的罪犯也是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的,否则的话就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那到底此时要遵守什么规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要遵守什么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考察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

·美国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美国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一、美国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1978年1月1日后的出版物作品,版权期限从作者完成创作开始,直到作者死后70年都在《版权法》的保护范围。如果作品有多个创作人,那么版权要至最后一名创作人去世后70年为止。若作品是匿名或者使用假名的,被保护期限至出版后95年为止,或者自创作之日算起至120年后为止。二、中国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怎样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著作权丧失,作品进入公有领域。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对它们的保护期有不同的法律规定。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与...

·一般保证的保证合同生效时间开始后与连带保证的区别
    一般保证的保证合同生效时间开始后与连带保证的区别是什么一、一般保证的保证合同担保的定义是表示负责,保证做到或保证不出问题。它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担保一般发生在经济行为中,如被担保人到时不履行承诺,一般由担保人代被担保人先行履行承诺。一般保证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这样的保证合同为一般保证合同。二、一般保证的保证合同的生效时间在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三、一...

·作为公民怎样立房子遗嘱才有效?
    作为公民怎样立房子遗嘱才有效?一、作为公民怎样立房子遗嘱才有效?遗嘱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有效。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具有立遗嘱的资格。(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和伪造的遗嘱,均为无效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人不得利用遗嘱处分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不能取消或减少法定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和继承份额。(4)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法律规定的遗嘱方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五种。其中,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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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避免商品房买卖纠纷的出现 在商品房买卖中因交易双方
    如何才能避免商品房买卖纠纷的出现在商品房买卖中因交易双方对交易的追求不同而容易引发纠纷,因为不同的纠纷又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所以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之初最好先了解下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哪些。另外还应该了解如何才能避免商品房买卖纠纷的出现,这样才会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下文也会针对这两方面的内容为您展开详细阐述。一、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哪些1、认购定金能否退回一些项目在具备销售法定条件前,往往搞认购,让购房者交一定金额的定金。当购房者不能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或购房者改变主意后,因收取的定金是否应返还就往往争执不下,形成纠纷。对于定金是否应收取,收取以后是否能退?各方也是各执一词,尚无定论,而且各地...

·常州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常州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房屋是一个家存在的承载体,所以征地拆迁一定会对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并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故而就需要政府部门出台相应的安置补偿政策,在最快的时间内妥善安置好拆迁户们的居住问题,并在经济上给予适度的补偿。那么常州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是怎样的呢?具体的规定内容如下所示。2020常州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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