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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企业律师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南京企业律师为企业度身打造专业的一站式法律顾问服务,担任公司和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协助企业建立法律纠纷预防机制、及时处理已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与企业相关部门配合,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长三角律师网。无论是企业运营管理、产品竞争、公司投融资、进入资本市场、复杂诉讼仲裁案件,还是潜在的法律风险问题,南京企业律师团队都会用综合的知识结构和经验帮助企业在复杂事务中追本溯源,化繁为简,改善系统,回归纯粹的商业道德与价值典范,为客户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体系,创造价值. ◇南京企业律师专长领域: 企业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经济纠纷;企业管理制度建设 投资并购方案设计 股权激励 合同管理 股权质押 股权转让 法律事务尽职调查等 ◇南京企业律师简介: 南京企业律师某某律师--钱主任,从业律师20多年,积累了大量的执业经验,尤其是在公司业务领域,小到公司日常业务合同、制度及人事管理,大到对外投资、公司并购、股权转让、融资债券等非诉讼业务,以及股权确认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等等诉讼案件;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多年以来,与南京各省、市、区级的工业园区建立了密切的合作..,为园区的各大中小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并倡议设立律师实践基地,得到所在园区企业及领导的众多好评。 南京企业律师网以各专业法学领域科研成果为基础,通过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专项非诉讼顾问的实务操作,以及诉讼、仲裁的司法实践,在企业投融资、行政法、公司法、保险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房产建筑法、金融及企业境内外发行股票并上市等领域形成了明显的专业优势。 通过多年来专业、优质的服务,南京企业律师团队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和管理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案例经验、客户资源,与省内多家 建设企业建立了长久合作..,在客户中拥有良好的口碑.长三角律师网。同时,依托大学法学院的..资源,本站律师对重大基础设施领域的法律问题具有很强的研究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前瞻性的指导意见和综合解决方案。现有业务涵盖了房地产、公路、地铁、桥梁等各大型建设项目,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土地一级开发、建设项目投融资、工程施工管理、房地产销售、物业管理等大型建设项目的开发全过程提供法律服务.csj64.com。 南京企业律师团队在公司重组、并购等法律事务领域具有突出优势,经过多年实践经验,能充分理解重组、并购各方的商业目的,从法律、财务、税务和企业战略等综合角度提供有价值的建议,提供深入的法律服务.长三角律师网。南京企业律师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尽职调查、交易模式设计、交易流程可行性合规性分析、出具全部法律文书、税务筹划、参与谈判、交易方案落实等,贯穿公司重组、并购全过程.长三角律师网。南京企业律师代理重组、并购项目所覆盖的行业涵盖制造业、房地产、通信、服务等各领域。 ◇南京企业律师服务团队及特色分工 根据贵司现状,传统的单个律师服务的模式已远不能满足贵公司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南京企业律师网以团队服务的方式提供法律服务,有针对性地选择专业律师组成团队,以.律师事务所的整体资源为基础,充分发挥“资源.享,优势互补、统筹安排、合理分工”的作用。 ◇南京企业律师谈公司出资法律风险点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起人需要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确定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要将出资足额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必须对作价有一定控制,且必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同时应当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长三角律师网。但是,在实践当中,公司正常经营的诸多法律风险,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因为出资履行瑕疵引发的.长三角律师网。忽视出资履行瑕疵的影响,很可能就会引发诸多法律风险,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csj64.com。南京企业律师提示,常见的有以下情形需要注意: 1、虚假出资引发的法律风险 2、抽逃出资引发的法律风险 3、评估不实引发的法律风险 4、出资财产权利瑕疵引发的法律风险.csj64.com。 出资财产权利瑕疵,主要是指出资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权利财产出资,但是对这些权利财产并不具有合法的处分权利.长三角律师网。出资人交付的非货币财产权利存在权利瑕疵,很可能会阻碍财产权利转移手续、延误出资履行、影响公司成立.csj64.com。同时,不合法使用他人的财产权利,还可能因为侵权在先,将公司卷入一系列的赔偿纠纷旋涡.长三角律师网。出资人自己,如果向其他出资人恶意隐瞒资产权利归属,构成犯罪的,也将承担起刑事法律责任.csj64.com。 ◇新《公司法》施行后公司章程制定指南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性文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长三角律师网。然而很多创业者在设立公司时多委托公司登记代理机构代办设立手续,而登记代理机构的工作目标就是尽快完成公司的设立登记,不可能也没有能力就公司章程的制定对创业者进行必要的指导,因而他们通常使用工商局提供的示范文本,而示范文本通常只是罗列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并无针对性的规定,以至创业者产生纠纷时无章可循.长三角律师网。也有很多创业者在创业之初满腔热情,创业伙伴之间非常团结,认为所有问题均能通过协商解决,因而不注意章程的制定,随着时间的推移,无论是公司获得长足的发展还是陷入了困顿,创业者的心态必然发生变化,一定会在某些问题上存在分歧,此时才会发现公司章程并没有就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也没有规定解决纠纷的机制,纠纷因此无法解决。悬而未决的纠纷又必然成为公司正常运作的有形无形的障碍.csj64.com。因此,在公司创立之初,制定一份适用性强的章程非常重要.长三角律师网。 新公司法不仅仅在制度创新方面大大促进创业,而且赋予创业者较大的自由度,在许多方面允许创业者通过章程自由约定,因此,制定一份针对公司实际的章程就显得更加重要。南京企业律师热线:18801589148,为企业股东提供公司股权法律服务.长三角律师网。 新公司法授权股东自治权利比旧的公司法有了长足的进步,因此,股东在成立公司不能再走形式抄袭公司章程。能否用好用足新公司法赋与股东的权利,关键看股东制定公司章程的水平。因此,制定一份优质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公司内部..起着重要的作用。那么,依据新《公司法》制定章程应注意哪些问题呢?也就是说,新《公司法》授权股东哪些自治权利。 1、出资形式的确定?所占比例? 2、公司注册资本金确定?首次出资额的确定?(不低于注册资本20%,不低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3、其余注册资本部分何时缴足?(自公司成立时起两年内缴足)? 4、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担任? 5、公司对外投资或担保由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6、投资或担保的总额或单项限额? 7、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议召集程序? 8、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议表决方式? 9、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分别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应为其应未缴纳出资数额的比例? 10、本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的实际价额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 %以上(含 %),应在发现后由该出资股东在 日内补足? 1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长三角律师网。 12、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 部门,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自收到书面请求后15日之内提供查阅,但不得复制。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长三角律师网。 13、股东(是否)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是否)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14、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是否)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15、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确定? 16、董事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7、公司股权对外转让是否按照公司法要求? 18、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介否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19、公司章程是否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有特殊限制? 20、公司解散是否有法律规定的特殊原因? ◇南京企业律师谈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中常见的错误及对策 案例1:张三新入职深圳某公司,入职时人事主管告知,为考察张三的工作能力,先签定一个1个月的试用合同,试用期满,如果张三考核合格的,再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 南京企业律师评析: A、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长三角律师网。 B、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约定的试用期无效,并认定公司与张三签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个月.长三角律师网。 C、建议:用人单位单独订立试用合同,不光无效,起不到试用员工的目的,同时,还白白浪费一次签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因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主要的是,还要按《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按员工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标准向员工支付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赔偿金。 D、本案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方面“只签定单独的试用期协议”的典型错误.长三角律师网。 案例:2、张三新入职某深圳公司,公司与其签定了一份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长三角律师网。 南京企业律师评析: A、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长三角律师网。 B、仲裁庭认定约定的试用期违法,1年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超过的月数的试用期无效。 C、建议: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准确约定试用期.csj64.com。否则,要按《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按员工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标准向员工支付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赔偿金.csj64.com。 D、本案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方面“错误约定试用期限”的典型错误。 案例3、张三新入职某深圳公司,公司与其签定了一份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工作任务以某项设计的完成为结束的劳动合同.csj64.com。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csj64.com。 南京企业律师评析: A、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B、仲裁庭认定约定的试用期违法,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csj64.com。 C、建议: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准确约定试用期.csj64.com。否则,要按《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按员工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标准向员工支付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赔偿金。 D、本案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方面“错误约定试用期限”的典型错误.长三角律师网。 案例4、张三新入职深圳某公司,公司与其签定了3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岗位为人力资源管理.csj64.com。试用期满,公司觉得张三更适合做销售岗位,于是同张三商量调岗,张三也同意了,单位又要求在新岗位重新试用3个月,说是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可以不超过6个月,现在2次3个月也不超过6个月.csj64.com。 南京企业律师评析: A、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B、仲裁庭认定约定的第二次试用期无效。 C、建议:用人单位的试用期约定要合法,否则要按《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按员工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标准向员工支付已经履行的第二次试用期的期间赔偿金。 D、本案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方面“约定两次以上的试用期”的典型错误.csj64.com。 案例5、张三新入职深圳某公司,入职时公司未与张三签定劳动合同,但张三入职办手续时的《入职登记表》下面有一行备注:新入职员工试用期4个月.csj64.com。另外,公司的《员工手册》也规定了:新员工的试用期均为4个月。 南京企业律师评析: A、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长三角律师网。 B、仲裁庭认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虽然在入职登记表和员工手册中规定了试用期,但并未与张三签定劳动合同,因此,该试用期不存在.csj64.com。 C、建议: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还在入职登记表或员工手册载明或口头约定试用期而不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将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长三角律师网。一方面是载明和约定的试用期无效,视为无试用期,同时,不签定劳动合同也有法律风险.csj64.com。另一方面,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还要按《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按员工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标准向员工支付赔偿金.csj64.com。 D、本案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方面“以口头或其他形式(如:入职登记表)约定试用期限并且不签定合同,试用合格才签定正式合同”的典型错误。 案例6、张三新入职深圳某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是3个月.长三角律师网。入职后,张三发现单位在试用期内没有为他缴纳社会保险。 南京企业律师评析: A、法律依据:《劳动法》第72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B、仲裁庭认定单位须为张三补缴试用期限的社会保险,具体险种和数额由社保局裁定。 C、建议: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的存续期间,并非是独立于劳动..外的特殊时期。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一经建立,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csj64.com。用人单位不为试用期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完全是基于侥幸心理,认定员工在试用期内不会出事,但一旦员工发生工伤、疾病或非因工死亡了,用人单位将承担大笔的赔偿费用.csj64.com。另外,单位未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D、本案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方面“试用期内不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典型错误.csj64.com。 ◇南京企业律师谈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一、合同管理制度 实践表明,出现合同风险和合同欺诈行为,几乎都与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上存在漏洞有关。凡是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的企业都为诈骗者打开了方便 之门.长三角律师网。因此,企业应根据自已的具体情况,对从合同签订到履行完毕的全过程,制订一套比较完善而严密的切实可行的合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包括;合同签订等程序和审批制度;查询对方资信制度;合同专用章与合同文本管理使用制度;合同履行监督检查制度及报及报制度等等。特别是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定期监督检查最为必要,严格执行比制度,可掌握合同履行的真实现状,对有问题的不能如期履行的合同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于尚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的合同,要派人专门了解情况,检查督促,研究制订保证如期履行的计划;对于应收账款,要区别情况分别处理,必要时应运用包括法律程序在内的手段和措施,尽快加以解决,以防因施欠而受骗;对于已被骗走的货款或商品,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csj64.com。 二、标准合同文本的管理 @ 标准合同文本由相关业务部门起草,经与财务部、信用管理部、法律顾问等部门.同讨确定后,报公司制度管理部门通过执行。 @ 标准合文本内容包括两个务;标准条款和补充条款,其中标准条款为固定文本,补充条款则由经办人在具体经办事同时自拟加入(手工填写).csj64.com。 @ 在客观条件发生生重大变化、原有标准合同文本不再适用时,由业务部门及时提出,相关部门参改调整.长三角律师网。并报公司制度管理部门通过后执行.长三角律师网。 @ 标准合同文本定稿后,采用电脑文本格式存储,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电脑存盘、管理和发放.csj64.com。合同经办人办理合同时,从档案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所需的标准合同文本(电脑文件).csj64.com。 @ 业务部门具体办理时,对标准条款部分采取填空方式进行,不得对规定标准条款进行涂改;特殊事项通过补充条款明确.csj64.com。 @ 参与审批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只需对合同填空内容和补充条款做重点审查即可;但合同的具体执行及监督则是全面的,经办部门在执行时应严格对照合同的所有条款,财务部、信用管理部应履行全面的监督职能。 @ 经办人与同对方协商确定,达成一致意见,或通过招标确定了合同条款后,由合同经办人将合复印四份(或依合同要求数量复印)并加盖合同对方公司公章后,到合同档案负责人那里申请合同编号,然后向公司申报合同审批.csj64.com。合同编号根据种类由档案部门统一进行编制分类管理.长三角律师网。 @ 合同盖章生效后经办人转合同对方公司二份合同原件,公司内部两份原件分别交由财务部和档案负责人保存,信用部及经办部门均留合同复印件.csj64.com。 合同审批程序 @ 建立企业合同评审制度,尤其对与客户和主要经销商签订的合同.长三角律师网。 @ 合同审批过程由合同经办人负责合同的催办,正常合同审批过程要限进完成;合同审批通过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由办公室加盖公司公章交经办人。 合同变更管理 @ 当发生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应另签补充合同.csj64.com。 @ 当甲乙双方对原合同条款提出变更或补充时,应签订补充合同.长三角律师网。 @ 合同的变更应明晰与原合同的法律...csj64.com。 合同履行的管理 @ 合同履行过程中,执行合同的主办人员必须负责跟踪合同相应条款的具体履行情况,各部门负责人保证合同条款按期优质完成.长三角律师网。 @ 由于相关责任人失职、未采取预防措施等主观原因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csj64.com。 合同档案管理 @ 专案、专档。 @ 查档审批,只有在涉及拆讼时,才可调出原件.长三角律师网。其他情况皆只提供复印件.长三角律师网。 @ 案卷保存,所有的与户往来的文件,包括提单、发票、往来信函、传真件和各种凭证都需要保存,尤其是口头合同的相关文件更需要妥善保管.长三角律师网。 ◇南京企业律师谈企业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公司往来账款的管理,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防范财产流失的风险和债权债务纠纷. 2、范围 适用于某公司所有债权债务管理,控制的全过程. 3、职责 3.1 财务部门负责对债权债务往来款项进行核算和监控. 3.2 业务部门负责与客户,供应商等往来单位进行联系,协助核对账目. 4、内容与要求 4.1 应收(预收)账款的管理 4.2 应付(预付)账款的管理 4.3 其他应收(付)款的管理。 ◇南京企业律师谈企业常见刑事犯罪及刑事法律风险预防: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运行中一类重要的以赢利为目的的组织形式,扮演着重要角色.csj64.com。但是随着国家近年来对经济犯罪的查处力度,企业涉及经济犯罪而最终破产清算、锒铛入狱的屡见报端。因此,企业不仅面临民事、经济法律风险,刑事法律风险也需要格外的防范.长三角律师网。企业刑事法律风险,指的是人们在公司的设立、运营过程中,如果发生了严重的违法行为或犯罪时,应该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为接受刑罚。而刑罚又分为死刑、自由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拘役和管制)、财产刑(没收财产和罚金)、政治刑(剥夺政治权利).csj64.com。不同的犯罪,其犯罪雅间的构成不公,承担的刑事责任也不同。下述几个是比较常见的企业刑事犯罪行为.长三角律师网。 一、公司注册资本方面 (一)虚报注册资本罪.长三角律师网。 (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长三角律师网。 二、企业税务方面 (一)逃税罪。 (二)逃避追缴欠税罪.csj64.com。 (三)骗取出口退税罪。 二、发票管理犯罪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二)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三)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csj64.com。 (三)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csj64.com。 三、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长三角律师网。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三)假冒专利罪.长三角律师网。 (四)侵犯著作权罪。 (五)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六)侵犯商业秘密罪.长三角律师网。 (七)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四、产品责任 该类产品责任刑事犯罪,主要是针对社会公众切身利益..较大的产品犯罪。主要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五、安全生产 (一)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长三角律师网。 (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六、资金、财务管理 (一)高利转贷罪.csj64.com。 (二)集资诈骗罪.长三角律师网。 (三)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长三角律师网。 七、企业经营 (一)串通投标罪。 (二)合同诈骗罪。 (三)非法经营罪。 (四)强迫交易罪.长三角律师网。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长三角律师网。 (六)非法采矿罪.csj64.com。 (七)逃避商检罪.csj64.com。 (八)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长三角律师网。 (九)非法占用农用地罪.csj64.com。 八、职务犯罪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长三角律师网。 (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csj64.com。 (三)行贿罪.长三角律师网。 (四) 受贿罪.长三角律师网。 (五)贪污罪。 (六)挪用公款罪.csj64.com。 (七)职务侵占罪.长三角律师网。 (八)挪用资金罪。.长三角律师网。 ┝咨询律师:15996265110(杨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 ┝相关知识: ·如何追讨南京个人欠款 ·南京劳务损害案件答辩状 ·强奸罪案件辩护词,指控证据不足 ·离婚协议书案件代理词 ·特许经营合同案件代理词 为什么新楼盘土地使用权33年? 为什么新楼盘土地使用权33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人们买房只能购买房屋的所有权以及房屋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在实践中,有的人拿到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证之后会发现剩余的年限已经不足40年或者70年,甚至新楼盘土地使用权33年。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南沙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计划生育与社会抚养费息息相关。全面二胎政策实施后,一对夫妻可以合法生育两个孩子,因此社会抚养费的主要征收目标将转变为三孩以上超生家庭。除了关心计划生育政策以外,您也关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问题,目前国务院也出台了新政策。那么,关于南沙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怎么样的. 老人遗嘱公证可以撤销吗?公证后的遗嘱,遗嘱人能撤销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因而公证遗嘱的变更撤销有特定的规定: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只有遗嘱人本人向原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变更或撤销申请,其他人一般是不能代理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的。1、遗嘱的撤销是指立遗嘱人取. 职工去世后抚恤金属于遗产吗? 职工去世后抚恤金属于遗产吗?单位发放的抚恤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而是劳动者应享受的保险待遇,属于劳动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遗属津贴”,对该款不应由法定继承人按份分割,而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配。其理由是:民法典中规定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 在我国挂靠公司合法吗? 在我国挂靠公司合法吗?(一)挂靠公司是指依附于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一般理解为单位或个人利用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资质,以挂靠方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挂靠方缴纳一定费用的行为。(二)有些人在公司刚成立的时候,并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于是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会选择挂靠. > >>更多法律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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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从小到大看不起我身份证也不给我我怎么divclass="w990mamt20. ·不知道要怎么赔偿?要找哪些人赔偿。 死者王某55岁江西,在14号店面做工,按老板的意思挖深15厘米以便降低土方,将店面改成上下两层。但是14号和15号店面间墙突然倒塌,砸死王某。;;;;;这件事情,不知道要怎么赔偿?要找哪些人赔偿。. ·农民工工伤老板不赔钱怎样用法律给自己找回公道 我爸今8月15在工地被升降机压在了地上,导致现在在床上躺着至今,大小便不能自理,一直由我妈管着,哪个开升降机的人没有证件,和老板理论,不肯出钱,因为我们是老百姓也不知道如何给自己找公道,现在我爸还在床上,. ·关于公司试用期内辞退我的问题 关于公司试用期内辞退我的问题. ·被告触犯法律吗?,您好,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因为民间债务纠纷,向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因为民间债务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一直找不到被告,我应该怎么办?法院也冻结了被告的银行账号,但法院的诉讼书一直无法送达到对方手中,应该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被告触犯法律吗?. ·广西合浦县常乐镇个人工资怎么计算 广西合浦县常乐镇个人工资怎么计算. ·怎么认定,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和材料呢 请问我在受伤住院期间,11.30日入院,先仍在医院治疗,但合同12.31到期,甲方强行以不续签为理由和我解除合同,我怎么办呢我是在9.17日上班时间,上卫生间时摔了跤,现在需要认定工伤怎么认定,需要提供哪. ·钱男友借钱没还,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钱男友借钱没还,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房地产纠纷,占用地和财产 占用地和财产. ·没有签合同老板说没钱不给工 . ·打架,在工作期间为了工作事情 在工作期间为了工作事情,对方骂我而打架,对方被打轻伤。请问我有什么责任. ·凭身份证号能不能查到在银行提款了? 我爷爷现在有病了有点糊涂了,他的退休本和所有的存款单都不见了,我想问问怎么样能查到是否有人拿了他的身份证在银行拿了钱. ·合同签订撰写专利,包授权不授权重新写一件或是退同额撰写费,现 合同签订撰写专利,包授权不授权重新写一件或是退同额撰写费,现在被驳回的专利有3分之一,对方没有及时做审查意见,现在公司人也是联系不上电话也是不接,给留言也是不回,造成了我很大的损失,我现在要求对方能够履行. ·请问醉驾出现交通事故最轻处罚是什么,没有人员伤亡 请问醉驾出现交通事故最轻处罚是什么,没有人员伤亡. · 通过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转账给朋友借了大小十几笔总 通过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转账给朋友借了大小十几笔总计四万余元,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的截屏和通话语音记录。之前约定好1月的时候还我 但因疫情朋友生意失败声称还. ·夫妻结婚三没有孩子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结婚三没有孩子离婚财产怎么分. ·我和我妻子过不好现在想离婚,有一儿一女但是我妻子想把两个孩子 我和我妻子过不好现在想离婚,有一儿一女但是我妻子想把两个孩子都要走,我想要一个女儿,能有什么办法. ·罗律师好!我是浙江新昌的,你是曹妮的辩护律师吗?是的话尽快把 罗律师好!我是浙江新昌的,你是曹妮的辩护律师吗?是的话尽快把委托书公函一并带法院阅卷。. ·契税,我在2010年10月1曰前在绵阳游仙区购买了一套98平米的商品房请问契税应 我在2010年10月1曰前在绵阳游仙区购买了一套98平米的商品房请问契税应该交多少谢谢!. ·我在xx上购买了一件衣服,转账给他不到5分钟,我要求退款,结果厂家不给退款了 我在xx上购买了一件衣服,转账给他不到5分钟,我要求退款,结果厂家不给退款了,而且也没发货. ·要求派出所将当事人进行拘留 要求派出所将当事人进行拘留. ·我我路况不熟,弯道要用占道撞对向开的车,我全责,然后对方无证驾驶,车辆脱保脱审 我我路况不熟,弯道要用占道撞对向开的车,我全责,然后对方无证驾驶,车辆脱保脱审. ·工资调动问题,我在公司己任职五年多 我在公司己任职五年多,今年的元月一叫是第三次签合同,当时的工资是老的工资,所以合同签的还是老的工资,三月份时统一调了工资,现在公司又说要把工资调回合同上的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我有什么办法来维护我的利益呢. ·请问快递没签字货物不给可以起诉快递公司么 请问快递没签字货物不给可以起诉快递公司么. ·你好,有个朋友因为前段时候朋友圈转卖口罩,因为还没有找到货源 你好,有个朋友因为前段时候朋友圈转卖口罩,因为还没有找到货源,货款也只退了一半部分给对方,然后对方报警说诈骗,朋友已经被公安局带走了,因为是跨区,现在还没有到潮州饶平县公安局,已经确定,收到对方货款270. ·他现在在逃,我要离婚要怎样才能 他现在在逃,我要离婚要怎样才能. ·在KTV上班,下班时保安员要搜查皮包 在KTV上班,下班时保安员要搜查皮包,本人强烈反对,但保安员说是公司规定,但是并没有公司的正式文件分享收藏我也要提a暂无回复推荐:贵州律师贵阳律师劳动纠纷律师贵阳劳动纠纷律师. ·左手食指和中指伤残标准和赔赏 食指残废中指离段. ·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协议的问题 想咨询一下各位,女方决定离婚,我同意,有个儿子5个月大,财产分割没问题,就孩子有争执,孩子归女方,我想每月支付600抚养费,另外教育费和医疗费各分一半,一直到18岁,因为女方非常计较,所以我想在协议中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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