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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满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缓刑考验期满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满,由公安机关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零二条:“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察期限内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考验期满,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的人民法院。二、缓刑考验期内需要遵守哪些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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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后犯罪构成累犯么2023 缓刑后犯罪构成累犯么这要看具体的情况。不一定构成累犯,也不是绝对不构成累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缓刑犯在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应否认定为累犯问题的批复》。批复指出,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因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并未执行,不具备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刑罚执行充毕”的要件,故不应认定为累犯,但可作为对新罪确定刑罚的酌定从重情节予以考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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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经济纠纷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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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中举证责任倒置有哪些情形 民诉中举证责任倒置有哪些情形一、民诉中举证责任倒置有哪些情形1、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推定所有人和管理人有过错,受害人只需举证证明损害事实客观存在及该损害事实的发生与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有因果关系即可。2、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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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 合同诈骗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合同诈骗是刑事案件,在合同诈骗金额达到立案标准后,公安机关就会予以立案侦查获取证据,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回赃款退还受害人。法律依据: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