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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珠龙镇土地纠纷律师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沈培亮律师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胡裕生律师
胡裕生律师
2014滁州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
程昕律师
程昕律师
2001滁州安徽清流律师事务所
陈锡梅律师
陈锡梅律师
2013滁州安徽丰乐律师事务所
王飞律师
王飞律师
2012滁州安徽江安律师事务所
王俊律师
王俊律师
1991滁州安徽清流律师事务所
宋凤柱律师
宋凤柱律师
2016滁州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
吴先春律师
吴先春律师
2012滁州安徽丰乐律师事务所
宋光志律师
宋光志律师
2011滁州安徽清流律师事务所
徐家全律师
徐家全律师
2017滁州安徽清流律师事务所
马小律师
马小律师
2008滁州安徽江安律师事务所
王巍巍律师
王巍巍律师
2011滁州安徽清流律师事务所
吴际律师
吴际律师
滁州安徽皖江律师事务所
曾朝阳律师
曾朝阳律师
2018滁州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
付加欢律师
付加欢律师
2014滁州安徽清流律师事务所
王怀勇律师
王怀勇律师
1995滁州安徽丰乐律师事务所
林莉律师
林莉律师
2018滁州安徽清流律师事务所
岳静律师
岳静律师
2003滁州安徽亭城律师事务所
李新刚律师
李新刚律师
2018滁州安徽皖江律师事务所
戴维律师
戴维律师
2017滁州安徽金进律师事务所
张晓敏律师
张晓敏律师
2016滁州安徽清流律师事务所
张龙律师
张龙律师
1996滁州安徽清流律师事务所
王兴如律师
王兴如律师
2000滁州安徽清流律师事务所
夏吉友律师
夏吉友律师
2002滁州安徽江安律师事务所
许同书律师
许同书律师
1997滁州安徽清流律师事务所
艾红兵律师
艾红兵律师
1993滁州安徽清流律师事务所
童超律师
童超律师
2008滁州安徽会峰律师事务所
南谯区珠龙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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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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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常识
·经理的设置及法律风险
  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的,负责组织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公司常设业务执行机关。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不同,经理机构不是会议形式的机关,其行为不需要通过会议以多数原则形成意志和决议。在现代,“强管理者、弱所有者”已成为一种基本格局。经理比股东更了解公司情况,而其利益与股东并不一致,为有效控制经理滥用权力,经济学创造了多样的考核方法,这些方法的实现最终都需要企业管理制度和激励合同的法律安排。在建立约束机制时,经济学基于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的基本
·监督机构的设置及法律风险
  监督机构在我国公司里是较为薄弱的,许多公司的监事会形同虚设。不少公司的监事会都是因为法律有这样的要求才设立的,并没有真正起到监督机构的作用。新公司法增加了监事会的罢免建议权、向股东会的提案权、对董事会决议事项的质询和建议权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调查权。这些权利的赋予,使监事会不再是一个摆设机构。但《公司法》并没有对监事会职权行使的具体条件作出规定,若公司缺乏进一步的明确,监事会若滥用权利则极易引发纠纷。
·组织机构设置及法律风险
  公司组织机构是公司存在和运行的制度体现与保障,是公司成为法人组织的必要条件,也是公司实现有效治理的基础。公司组织机构通常由权力机构、决策机构与代表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等构成,每一机构执掌公司不同的权力,从而在合作与制衡中实现公司的运行。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是否完善及各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是否协调和有效率,直接关系着公司治理的效果。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基本框架通常由法律直接规定,而具体的权力划分及细节的设置则需要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完善。
·隐名出资及法律风险
  1、隐名出资人基本法律风险公司中的隐名出资是指一方(隐名出资人)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出资人却为他人(显名出资人)的法律现象。隐名出资人实际认缴企业出资,但企业实际的出资认购人与公开登记的出资人不一致。实际的出资认购人是隐名出资人,而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出资人为显名出资人。实践中,隐名出资人既有公司的隐名股东,也有合伙企业的隐名合伙人。隐名股东,无论隐名出资人还是显名出资
·公司股权设置及法律风险
  股权设置是出资人根据其出资比例确定的,但在最初设立公司时都会有各方洽谈出资份额的过程。但大多人考虑的是:公司由谁享有控制权?各方的收益比例如何均衡?当股东之间发生争执时,能否有效决策?1、畸形股权设置一:平衡股权结构所谓平衡股权结构,是指公司的大股东之间的股权比例相当接近,没有其他小股东或者其他小股东的股权比例极低的情况。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如果不是一方具有绝对的强势,往往能够对抗的各方会为了争夺将来公司的控制权,设置出双方均衡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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