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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朱湖镇劳动争议律师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执业26年58岁
赵洋洋律师
赵洋洋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15年45岁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
苏良梅律师
苏良梅律师
宿迁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
高锦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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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八面锋律师事务所
陈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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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淮海潮律师事务所
万侠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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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八面锋律师事务所
王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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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民卫律师事务所
冯华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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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宿迁通达声远律师事务所
张志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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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宏亮律师事务所
周跃律师
周跃律师
宿迁江苏河滨律师事务所
泗洪朱湖镇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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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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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扎下拆迁房我签的合同,当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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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从澄江县运蔬菜去昆明要不要交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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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钱我们该交吗!!!!...
·土地没有了,求法律帮助,我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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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偷窃、总价值600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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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发给对方,对方不付款怎么办,已经躲...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民事起诉状...
·借贷关系案件代理词...
劳动争议法律常识
·产品纠纷惩罚性赔偿标准是什么?
  产品纠纷惩罚性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倍至十倍的赔偿金,具体金额由实际损失确定,我国《消法》第49条规定的赔偿额仅为双倍赔偿,即“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该规定在某些具体案例中限制了惩罚性赔偿的威慑力。民间交易习惯中的“假一罚十、欠一罚十”的说法,其计算的方法是由出卖人赔偿买受人实际所受损失的10倍,该加倍赔偿的数额取决于买受人在交易中的实际损失额。令人欣慰的是,已经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在这方面有了重大突破
·公司要员工赔违约金的标准是什么?
  公司要员工赔违约金的标准是什么?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
·报复陷害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报复陷害罪的起刑点是什么?报复陷害罪的起刑点是对他人进行报复陷害,并且致使被害人的相关人身的权利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会被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所采取的报复的手段是非常的恶劣,导致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的情况下需要加重处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其他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手段恶劣的,致使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的,引起公众不满的;造
·审查起诉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原则的内容是什么?l、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要审查有关人员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提供虚假的证据;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侦查人员收取证据的手段是否正确、合法,固定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等。2、从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就是要审查判断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是
·教唆他人犯罪未遂判定标准是什么
  教唆他人犯罪未遂判定标准是什么一、教唆他人犯罪未遂判定标准是什么?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二、教唆犯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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