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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周营村土地纠纷律师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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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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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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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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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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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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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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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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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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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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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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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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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浦口区周营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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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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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常识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
·专利权不予保护的对象?
  专利权不予保护的对象有哪些一、专利权不予保护的对象有哪些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2.科学发现。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如果是进行智力活动的工具、设备、装置等产品则可以授予专利权。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用以诊断或治疗疾病的
·在北京办理居住证的条件是什么?
  在北京办理居住证的条件是什么1、根据北京《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非京籍市民,可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领《北京市居住证》。2、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北京市就业6个月以上;3、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4、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怎么计算?
  (一)免除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不得要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的扩大,并对扩大的损失不予赔偿;(三)违约方解除合同,仅在未来有效的,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前一方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和恢复原状的费用;(四)损害赔偿数额包括合同履行后所能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所预见的数额,也不得超过应当预见违约可能
·起诉当事人不在当地怎么办?
  因为与合同另一方的纠纷必须被起诉,但是如果一方的户籍地址不在现场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有法定管辖权和约定管辖权。如果合同有规定,一般是按合同办事,而不是按法律办事。对于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这不是原告起诉的唯一选择。因此,如果被告的住所在外地,他应该首先了解合同是否与主管法院有协议。如果没有,他也可以在合同执行的法院提起诉讼。例如,如果原告起诉被告要求偿还或支付贷款,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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