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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中山南路街道遗产继承律师
黄贤柏律师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57岁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赵宇峰律师
赵宇峰律师
2016芜湖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
汤英来律师
汤英来律师
1993芜湖安徽东帆律师事务所
王聿旭律师
王聿旭律师
2009芜湖安徽吉和律师事务所
童刚律师
童刚律师
2002芜湖安徽籍山律师事务所
宇正武律师
宇正武律师
1988芜湖安徽伟明律师事务所
姚维振律师
姚维振律师
2011芜湖安徽金鸿律师事务所
陆在春律师
陆在春律师
2009芜湖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
彭凤莲律师
彭凤莲律师
2008芜湖安徽铭诚律师事务所
弋江区中山南路街道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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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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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常识
·怎么区分单位行贿与个人行贿
  一、怎么区分单位行贿与个人行贿单位负责人既可能代表单位行贿,也可能为实现个人目的而以单位名义行贿。界定要点:(1)目的不同。自然人行贿是为了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单位行贿则是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2)利益归属不同。因行贿取得的违纪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是自然人行贿;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行贿。(3)实施的主体不同。单位行贿的主体是单位,而自然人行贿的主体是自然人。虽然单位行贿也是通过具体自然人实施的,但这是在单位意志的支配下实施的。(4)给付
·因办理结婚欠的债,离婚时另一方要承担吗
  因办理结婚欠的债,离婚时另一方要承担吗如果系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就该债务的承担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以双方协议为准,但是该约定只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对债权人无效。如果是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通常情况下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应该是各承担一半的份额。《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共同债
·员工在什么情况下不可辞退
  员工在什么情况下不可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惩罚性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是什么
  惩罚性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是什么?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是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消费者权益保护中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一般应具备如下条件:第一,适用惩罚性赔偿金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经营者和消费者。消费者是请求权的权利主体
·职工国庆假加班怎么算工资
  国庆假加班怎么算工资人社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1、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2、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3、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二、强制要求加班怎么办如果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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