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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履行的法律定义 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强制违约方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而不得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方式代替履行。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另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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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权竞合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诉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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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的责任形式 违约责任的责任形式包括以下五种: 第一,违约金; 第二,赔偿损失; 第三,强制履行; 第四,定金; 第五,其它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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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的法律定义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对另一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时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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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示先期违约的条件 构成明示先期违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合同必须有效成立。 2、明示违约方必须明确地、自愿地、肯定地、无条件地、确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在履行期到来后不履行合同义务。被迫地、含糊其辞地或附条件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不构成明示先期违约。 3、对方表示的不履行,必须是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