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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屋的人都知道,在与房地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之后,需要 购买房屋的人都知道,在与房地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之后,需要向相关的部门申请预先登记。预先登记之后,房地产商就不能再将些房屋出售给其他人了。那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预告登记的办理都需要哪些材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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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企业拆迁怎么补偿? 租赁企业拆迁怎么补偿?一、可以,只要在租赁期限内。二、房屋拆迁对承租人的补偿:1、承租人的权利根据2001年11月1日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承租人的权利主要有:(1)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2)在拆迁人与产权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有关拆迁协议无效;(3)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租人、拆迁人进行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4)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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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房或其他不动产的预售中,购房者可对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 在商品房或其他不动产的预售中,购房者可对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用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那么预告登记的效力究竟有哪些呢?下面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释一下这个问题。预告登记的效力1、排他性效力签订转让合同后,在房产尚未交付之前,就存在着同一房产被再次买卖或者被抵押的可能性,也存在着受让人要求转让人交付房产的债权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实现的风险。经过当事人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使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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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的客体的范围有哪些 代位权的客体的范围有哪些代位权的客体的范围我国《合同法》第73条及《合同法解释》(一)第13条规定的代位权客体范围是: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但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除外。所谓代位权的客体,是指代位权行使的对象。债权人的代位权,应当针对债务人的哪些权利行使,在学理上是值得探讨的。在日本法中,代位权的客体包括的范围比较广泛,除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以外,都可以由债权人代位行使。例如,依据没有行为能力或者欺诈胁迫的撤销权,无权代理的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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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撤销权多少 合同法撤销权多少日内申请一、合同法撤销权申请时长合同撤销权的申请一般十五个工作日,也就是三个星期左右就可以申请到了。二、撤销权的种类纵观合同法对撤销权行使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3、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