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建邺区 >> 建邺区正达 >> 金融保险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建邺区正达金融保险律师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建邺区正达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金融保险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金融保险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金融保险法律咨询
·房屋出粗,房东押金不退还,合同上面没...
·试用期到被公司辞退能得到赔偿吗?...
·更改身份证年龄,我是1991年出生...
·法院怎么认为?,离婚协议上未约定口粮...
·工伤工资计算,你好,你好,我在电缆厂...
·公司搬迁,如何补偿?...
·如何投诉律师不履职行为...
·根据最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八级伤残...
·承租人再次迁入永租屋可以吗...
·买了之后我可以转到广州户口吗?...
·过户费怎么算,03年买的独院十万多...
·泰州市债权债务追讨律师处理民间借贷、公司...
·江宁房产租赁律师...
金融保险法律常识
·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是哪些
  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是哪些(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4)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5)招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已下达。二、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之一是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但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结果的特殊性,往往是承包方已经通过施工建设使得建筑材料已经形成
·私立学校教师劳动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私立学校教师劳动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一、私立学校教师劳动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单位住所: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住址: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过失犯罪什么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
  过失犯罪什么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包括两类问题:一是犯罪;二是刑罚。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的审讯和刑罚处罚。中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
·订立代书遗嘱注意哪些问题
  订立代书遗嘱注意哪些问题1、代书遗嘱订立过程中,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继承法》第18条对见证人的资格做了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代书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满18周岁以及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实践中主要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近亲属,以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2、代书人应当在代书遗嘱中,注明年、月
·工伤待遇中缴费工资如何计算?
  工伤待遇中缴费工资如何计算?工伤待遇中缴费工资的计算方式的话,是职工受到伤害之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当然了,社会保险机构在进行相关的保险待遇发放的时候,也是以他所进行缴费的工资来作为一个基数计算的,就是工伤保险条例当中明确予以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社会保险机构在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发放多种社会保险待遇时,都是以缴费工资作为计算依据的。对单位而言,社会保险
↑回顶部
蓓蕾 河南村 白龙江东街 应天西路  话园 天保村 河北村 晨光1865科技创意产业园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建邺区正达律师首页 南京建邺区正达律师找律师 南京建邺区正达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建邺区正达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