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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04年欠盖楼工资工头跑了,知道人在肇...
·关于自家商铺(有购房协议无产权证)被...
·大庆市第二看守所电话?...
·男未婚,女方已婚未离婚,生有一小孩,...
·现在办收坚手续是不是就可以拘留了...
·你好,孟律师,我有个老板欠我钱,20...
·得脑梗会媳妇起诉离婚,还让清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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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告知杜蒙县看守所的联系方式...
·你好,我是大庆油田的,我诉大庆油田社...
·黑龙江各市区县看守所的地址、联系电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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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常识
·在离婚的过程中
  在离婚的过程中,双方争论最多的除了财产以外就是孩子。有的夫妻是两个人都不愿要孩子,有的夫妻是都想要孩子。还有的夫妻,因为家庭条件或者其他的原因不能继续抚养孩子,需要变更抚养人。民政局能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不需要到民政局,只要双方协议好就可以,如果协议不好就去诉讼解决。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民政局能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不需要到民政局,只要双方协议好就可以,如果协议不好就去诉讼解决。一,民政局能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不需要到民政局,只要双方协
·一般情况下其他监护人姓名填谁?
  一、一般情况下其他监护人姓名填谁?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
·工伤认定的撤销
  工伤认定的撤销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不服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按复议决定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书》之后,原认定机关程序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自己发现错误的,可以自行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同时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书》。二、相关的法律条文《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家都知道对于未成年的孩子肯定都会有监护人的
  您都知道对于未成年的孩子肯定都会有监护人的,因为未成年的身心没有成长健全,做错了事情肯定是需要有人进行承担进行解决的。这就是牵扯到了监护人的问题。对于监护人一般都是指可以对孩子的行为负责的人。那监护人的定义是什么?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
·老公前妻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老公前妻不付抚养费怎么办?我们可以进行法律手段的诉讼,然后要求强制执行。二、扶养费用标准什么父母离婚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给付数额,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即收入及财产情况)。  对于子女抚养费用数额的确定,双方可根据以上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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