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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烟法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条件有哪些? 婚烟法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条件有哪些?一、婚烟法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条件有哪些?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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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关系在什么情况下终止 监护关系在什么情况下终止一、监护关系在什么情况下终止监护的终止指的是父母在法律上可以停止对子女的抚养监护监护终止的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形:(一)被监护人方面的原因:1、被监护人已经长大成年具有完全的;2、被监护人的精神病已经治愈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被监护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4、被监护人的父母的恢复;5、因配偶担任监护人的,因离婚而终止由上述被监护人方面的原因而导致监护关系的终止的,将引起监护关系的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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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一死一伤不起诉可能性大吗? 交通肇事一死一伤不起诉可能性大吗?一、交通肇事一死一伤不起诉可能性大吗?不大;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量刑幅度: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谓“发生重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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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房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关于购房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1、《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2、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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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法人包括哪些组织? 特别法人包括哪些组织?一、特别法人包括哪些组织《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十六条规定: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具体解释如下:第九十七条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第九十八条 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