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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曾赵园投资融资律师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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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姜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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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范育金律师
范育金律师
法学硕士执业14年41岁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李乾溶律师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主办律师45岁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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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苏州
闻焰锋律师
闻焰锋律师
苏州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
罗小泉律师
罗小泉律师
苏州江苏丁晓农律师事务所
匡泉生律师
匡泉生律师
苏州江苏知本律师事务所苏州分所
范育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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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创策律师事务所
李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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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华元民信律师事务所
陈建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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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华恒律师事务所
龚兆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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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文诚律师事务所
常熟曾赵园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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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融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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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融资法律常识
·离婚分割财产案件可以风险代理么?
  一、离婚分割财产案件可以风险代理么?离婚案件不可以使用风险代理。《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二、风险代理的费用标准《律师
·公司债务需要哪些证据
  公司债务的偿还办法和时间长短的形式有很多种且各不相同。公司债务是公司所承担的债务,包括各种长短期的贷款、应付未付供应商的款项、其他应付个人或者个体款项等等。还包括公司与债权人之间存在的债权和债务关系,而且在转让的过程中还受民法典的限制,形式呈多样化。公司债务一般体现在:1、借款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流动资金或为偿还某项到期债务而向外单位借入的各种借款。公司会根据公司的运营情况和偿还时间选择长期或者短期借款。
·如何对企业股东剩余财产分配?
  一、如何对企业股东剩余财产分配?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指股东对公司清算时的剩余财产有分配的权利,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东对其出资的所有权就直接体现受益权、转让权和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上。股东能够得到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的前提条件是公司依法进行清算时,其全部财产在向公司全体债务人清偿债务之后尚有剩余。也就是说,公司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权优先于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各国公司法均一方面规定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具有分配的权利,另一方面也规定了禁止未清偿公司债务
·离婚后房子的按揭贷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离婚后房子的按揭贷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产权是谁的就由谁承担。《婚姻法》解释三对此进行了统一规定,其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
·劳动合同法离职需要两个月前通知单位吗?
  劳动合同法离职需要两个月前通知单位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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