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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枣巷镇土地纠纷律师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沈培亮律师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李传玉律师
李传玉律师
2013滁州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
卓亚东律师
卓亚东律师
2000滁州安徽凤明律师事务所
吴伟律师
吴伟律师
滁州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
张晓云律师
张晓云律师
2015滁州安徽明都律师事务所
韩伟玲律师
韩伟玲律师
2011滁州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
黄厚国律师
黄厚国律师
2010滁州安徽凤明律师事务所
李超龙律师
李超龙律师
2016滁州安徽凤明律师事务所
孙广超律师
孙广超律师
1996滁州安徽凤明律师事务所
赵文虎律师
赵文虎律师
2012滁州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
陈念律师
陈念律师
2007滁州安徽凤明律师事务所
刘飞飞律师
刘飞飞律师
2015滁州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
周光成律师
周光成律师
1995滁州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
邓丽娟律师
邓丽娟律师
2010滁州安徽凤明律师事务所
王秀家律师
王秀家律师
2017滁州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
汪雪强律师
汪雪强律师
2015滁州安徽凤明律师事务所
凤阳枣巷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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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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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常识
·认定商标侵权的因素有几种
  认定商标侵权的因素有几种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
·订立财产遗嘱一定要公证吗?
  订立财产遗嘱一定要公证吗不需要。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通则》与《继承法》等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一、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合法,旷工是否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户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犯罪预备的特征表现是什么
  犯罪预备的特征表现是什么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原则上要作为犯罪处理;而犯意表示,还不是行为,无论是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还是客观表现上看,都不是在为犯罪实施创造条件,不
·犯罪构成要有犯罪故意行为吗?
  一、犯罪构成要有犯罪故意行为吗?并不一定,任何犯罪构成都包括四个方面的要件(关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刑法理论上有相当大的分歧:(1)二要件说,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分为行为要件和状态要件;(2)三要件说(老版本),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是主体、危害行为、客体;(3)四要件说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应为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4)新理论:三要件说。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为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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