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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区扬州朱自清故居医疗事故律师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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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徐志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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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双学士执业24年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58岁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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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徐树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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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明弘(扬州)律师事务所
高晓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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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江扬律师事务所
杨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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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扬州盛祥律师事务所
陈云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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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维世德(扬州)律师事务所
曹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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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维世德(扬州)律师事务所
韩芳律师
韩芳律师
扬州江苏尚鼎律师事务所
广陵区扬州朱自清故居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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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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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常识
·股权转让后未变更登记协议还有效吗
  公司中,各大股东间由于资金等种种原因,股权转让可以说是不可避免的,众所周知,股权转让是需要依据法律进行变更协议的签署的,那么股权转让后未变更登记协议的话,股权转让还有效吗?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只要股权转让合同不违反法律禁止转让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无论是公司变更登记还是工商变更登记都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定要件。二、首先,公司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条件。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所规定的内容只是公司管理规范,并未明确
·工伤认定条件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工伤认定条件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是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山下班途中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属于上下班途中。所以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即在规定上下班途中情
·合同到期后强制履行是有还有法律效力?
  合同分为很多种有劳动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转让合同和借贷合同等等,但是只要涉及到合同就都有期限,由于无限期合同不利于管理,所以现在我国现在签订的都是有期限的合同,既然是有期限的合同机会涉及到合同到期的问题,如果合同到期前,所有规定的事宜已经处理完毕,那么合同就自然失效,那么,如果没有呢?合同到期后强制履行是有还有法律效力?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如下:一、如果是附期限的合同,合同到期自然失效。1.签订的合同约定了劳动者要在到期后主动提出续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企业无违规情况,劳动者自己提出离职的,企业不支付补偿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3.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
·逃逸时交强险是否赔偿?
  由于我国机动车数量的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屡见不鲜。有的人在交通肇事后,能够主动承担责任,积极的进行赔偿;而有些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不能够积极的面对,而是选择了肇事逃逸,那么,逃逸时交强险是否赔偿?虽然逃逸了,但是造成了第三方受伤,保险公司还是应该赔偿。一、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赔偿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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