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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徐园劳动争议律师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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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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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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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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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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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万春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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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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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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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金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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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志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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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志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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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广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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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增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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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忠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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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圣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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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晓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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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苏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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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永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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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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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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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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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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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余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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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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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有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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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锦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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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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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翔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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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广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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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徐园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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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请问我在一个家化工厂上班不到半年 ...
·我在2006年在盛泽法院打过官司,人...
·寻求帮助~~协商不了的事帮赔偿...
·已订婚,想退婚,该如何?...
·企业名称变更是还还要可以用老的企业名...
·在某某公司办0000元。分3期,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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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级工伤可以收到多少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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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没评上伤残能给误工费么?
  一、交通事故没评上伤残能给误工费么?交通事故没评上伤残能给误工费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车祸导致颈髓损伤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车祸导致颈髓损伤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
·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内容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内容有哪些?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内容有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是在《劳动合同》中第47条规定的。二、具体法条依据。《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了17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这并不是全部
·法律规定刑事案件最低判几个月?
  法律规定刑事案件最低判几个月(一),刑事案件最低可以叛多长时间,最少。刑事案件法院判决最短是拘役,拘役是一个月至六个月有期徒刑。(二),刑事案件法院判决最长是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2,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3
·交通事故营养费和误工费天数如何确定?
  一、交通事故营养费和误工费天数如何确定?1、营养费的天数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2、误工费计算天数依据医院的诊断证明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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