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上海 >> 黄浦区 >> 豫园 >> 建筑工程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豫园建筑工程律师
邱国开律师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5年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58岁
唐敏峰律师
唐敏峰律师
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执业17年
罗东升律师
罗东升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
彭昌澍律师
彭昌澍律师
黄浦区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李浩律师
李浩律师
黄浦区上海市诺迪律师事务所
那仁律师
那仁律师
黄浦区上海市诺迪律师事务所
张佑律师
张佑律师
黄浦区上海市公义律师事务所
万梅律师
万梅律师
黄浦区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甘建华律师
甘建华律师
黄浦区上海浦瑞律师事务所
朱久兴律师
朱久兴律师
黄浦区上海市申航律师事务所
吴平律师
吴平律师
黄浦区诺盛(上海)律师事务所
豫园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建筑工程律师
南京东路 外滩 半淞园路 小东门 豫园 老西门 
全国建筑工程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丈夫在国外去世,如何继承在国外的遗产...
·朋友诈骗罪被判决了3年,要上诉,找律...
·贈与·遺産·拆迁...
·我受了工伤,单位没给报,我自己报了工...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了,仲裁委判决单位败...
·家人涉嫌猥亵罪被拘留了,如何帮助他,...
·王律师,您好!请问商铺前三年委托一家...
·上海公司拖欠货款20万,我们起诉胜利...
·我大爷在前几年在一个公司工作,昨天拘...
·公司要搬家,我不去,有没有经济补偿?...
·4个人可以去来宾看守所看望吗?...
·上海市闵行区看守所_上海市闵行区看守所地...
·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_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地...
建筑工程法律常识
·劳动合同法代通知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代通知金计算标准是什么?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时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吗?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
·代通知金是从哪天开始算起?
  代通知金是从哪天开始算起?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代通知金是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并不是按天数折合的。二、劳动合同法代通知金计算标准是什么?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
·有借条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办
  个人之间的借款应该打下借条,或者是签订借款协议,来防止债务人抵赖不还钱。但现实生活确实有不少人无视债权人手中的借条而坚决不还钱的情况,对于债权人来讲,有借条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办呢?此外,如果借条丢失,或者是根本没借条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办?对于这些问题,下文中将一一为您进行回答。一、有借条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办在有借条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应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一般认为主要的解决方法有: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一直以来都是很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一直以来都是很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尤其是在夫妻打算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自然双方都是想要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这个时候就会出现双方争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而在这方面其实我国也有相应的规定,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都是什么呢?本站我们马上为做详细解答。一)对于共同财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如下: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
·如何才能预防借款的纠纷发生
  如何才能预防借款的纠纷发生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2、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3、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4、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5、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6、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7、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比如若债务方出具的是应收票据(债务方能出具应收票据的,则要尽量采用该方式,因为应收票据的
↑回顶部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黄浦区豫园律师首页 黄浦区豫园律师找律师 黄浦区豫园律师在线咨询 黄浦区豫园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