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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俞家巷海商海事律师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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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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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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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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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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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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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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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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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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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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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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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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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秦淮区俞家巷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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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海事法律常识
·校园高利贷4万还百万怎样解决
  校园高利贷4万还百万怎样解决一、高利贷套路和陷阱的介绍。1、诱惑借款:借点短钱,利息不会高?“一般起借金额不高,但是会让你越借越多。”谈及高利贷在学生群体中的套路,为了诱惑大学生借款,放贷者一般提供的金额起初只有3000-5000元,期限较短。“这样基本年化利息高,但短期内的利息金额不会高,学生一般不会太敏感。”但加上手续费和各类费用,实际利息非常高。一旦超过学生还款能力,就需要一直拆东墙补西墙。2、砍头息,坑你没商量。砍头息是
·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实际上是由哪些来决定的?
  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实际上是由哪些来决定的?一、流动性(系统性)市场上钱多(少)时,借贷方(借款方)的竞争压力使得资金价格只能走低(高)。利率的下降(上升)对债券产生如下两个影响:A、新债得以较低(高)的利息率发行。B、老债券的价格由于较高(低)的票面利率而上涨(下降),以对应新的实际利率水平。二、偿付能力这个没什么好说的,看一看112061最近的走势就一目了然。如果没有了偿付能力,债券就是一张废纸。但如果像112061这些
·民事诉讼赔偿地点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赔偿地点规定是怎样的?一、申请民事赔偿的地点通常是哪里?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除该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外,不考虑该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以及实际履行地点是否与约定的不同。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具体分为三种情形:1、争议的标的是给付货币的,则以接收货币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事诉讼请求地应该在哪?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请求地应该在哪?怎么确定一、民事诉讼请求地通常我们所说的民事诉讼请求地,指的是法院的地域管辖,即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二、相关规定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
·撤销权除斥期间为几年?
  撤销权除斥期间为几年?一、撤销权的定义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撤销权除斥期间为几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对于某种权利所预定的存续期间,又称预定期间。《民法通则》、《合同法》、《破产法》共规定了三种类型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一)相对人的撤销权民法通则规定的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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