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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圆通宝殿建筑工程律师
杨孝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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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王晓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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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丹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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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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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圆通宝殿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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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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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常识
·结婚彩礼有什么范围什么权情况下不返还彩礼
  男女在结婚之前并不是必须要给付彩礼的,即使没有彩礼,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后,也是不会影响办理结婚手续的。而要是协商需要给付结婚彩礼的话,首先要搞清楚结婚彩礼有什么范围,然后再做下一步处理,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彩礼的范围是什么1、根据惯常的习俗,包括在男女双方所给予的彩礼钱,这个钱的数目各个地方是不一样的,主要由媒人向双方传达最后达成的协议,这部分钱,是传统意义上的彩礼钱,一般是一次性给对方多少钱,这就可以划入到彩礼的范围内。2、还
·交通事故一方逃逸怎么处理?
  现如今,交通便利度已经随着国家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随之而来的就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当发生交通事故了之后,责任方承担责任是必须的,但是肇事者逃逸的事情也是有可能发生的。在这里,就来为你详细介绍一下交通事故一方逃逸怎么处理,以及他们将会受到的处罚。一、交通事故一方逃逸怎么处理1、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应当记录下列内容:(1)报警方式、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2
·什么情况下子女由男方抚养
  什么情况下子女由男方抚养当父母分开后,未成年子女有的实跟随女方,有的则由男方抚养。通常情况下是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产生了争议的话,就有法院判决。那么此时什么情况下法院判决子女由男方抚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什么情况下子女由男方抚养男方要提供以下证据,法院才会判有男方抚养子女:(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发生交通肇事后,由于造成的损失比较大,因此肇事者处于恐惧、不想承担责任的心理就有可能选择逃逸。那么实践中,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只有先做出了认定,那么才能按照逃逸的情节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一、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是什么(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2)主观
·试用期无效的情形包括什么
  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之后,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约定应该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否则试用期即没有法律效力。试用期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试用期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期限关系的条款: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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