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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饮虹园刑事辩护律师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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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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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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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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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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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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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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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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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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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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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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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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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秦淮区饮虹园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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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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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醉酒驾驶人身亡了,是不是全责?...
·医院要求鉴定自己无责的费用是否也要由...
·劳务纠纷,律师你好,律师你好,我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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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律师您好: 我是案件被告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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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专利律师_南京专利诉讼律师处理南京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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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常识
·行政赔偿范围确定标准是怎样的?
  行政赔偿范围确定标准是怎样的?一、行政赔偿范围确定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1条规定,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仅限三项:①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强强措施(包括拘传、拘留、罚款等)的损害赔偿;②民事、行政诉讼中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赔偿;③法院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存款、查封、扣押、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2、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合同生效是包括两种情况:(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
·因为工作原因造成骨折属于工伤吗
  因为工作原因造成骨折属于工伤吗一、因为工作原因造成骨折属于工伤吗能否认定为工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3)还必须满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即: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若仅仅是在上班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导致骨折的话,不能直接
·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罪的规定是什么?
  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罪的规定是什么?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罪的规定是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恶意占有国有资产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贪污罪等。《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徇私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百九十六条【私分国有资产罪;
·构成合同欺诈的后果是什么
  构成合同欺诈的后果是什么?1、被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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