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鼓楼区 >> 鼓楼区颐和路 >> 交通事故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鼓楼区颐和路交通事故律师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鼓楼区颐和路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交通事故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交通事故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没留下遗嘱的话,那财产怎么分啊?...
·孩子在学校受到伤害,孩子在学校自己摔...
·我有责任吗,朋友有一辆货车挂在我的公...
·我对行政复议不满,因为该复议机始终不...
·只是罚钱就是不关门,咋办?...
·原告是否告错人了...
·能追回三年多的抚养费吗,07年6月法...
·如何提取住房基金购买二手房...
·我去年被车碰着了,对方酒驾,应该什么...
·我在公主岭市**镇地区被人打坏了 ...
·我是你六年前办理传销案件的家属,想咨...
·南京妨害公务罪律师_南京妨碍执行公务罪立...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律师会见、地址电话、取保...
交通事故法律常识
·父母包办婚姻出轨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一、父母包办婚姻出轨是否承担刑事责任?1、出轨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当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对婚外情的处罚。2、如果只是偶尔地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属于道德问题,也没有违反婚姻法,严格来说不承担民事责任。3、而如果一方有婚外情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这就涉嫌违反婚姻法中夫妻之间应当忠诚的法律规定了,可作为离婚的合法条件之一。4、同时,出轨的一方是过错方,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理应少分。而出轨中受害的一方,可以
·故意伤害2023二级轻伤能判几年
  故意伤害二级轻伤能判几年(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
·行政处罚案件管辖移送规定有哪些?
  行政处罚案件管辖移送规定有哪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管辖权。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行政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
·员工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是否需要通知
  一,员工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是否需要通知不需要。《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必须提前30日通知,那就要看当地的地方性劳动法规中是否有规定或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没有规定或约定的双方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有规定或约定的按照规定或约定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点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
·征地补偿款分配时如何办理
  征地补偿款分配时如何办理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补偿费。对该征地补偿费的具体
↑回顶部
定淮门大街 模范西路 晏公庙 夹岗门 白云新寓 唐山路 南京矿路学堂遗迹 凤凰二村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鼓楼区颐和路律师首页 南京鼓楼区颐和路律师找律师 南京鼓楼区颐和路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鼓楼区颐和路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