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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义城街道遗产继承律师
黄贤柏律师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57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58岁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沈培亮律师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肖桂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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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庐州律师事务所
陈俊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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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国运律师事务所
叶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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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和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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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安援律师事务所
许高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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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
程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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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新信律师事务所
杨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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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威名律师事务所
黄贤柏律师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57岁合肥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
包河区义城街道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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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我是装修的,是一个装修公司,已经做完...
·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在高淳可以直接...
·ST龙力维权购70万亏了50万,证监...
·对方借钱不还...
·麻烦问一下,我贷款贷200,但是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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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案件处理进度情况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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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死亡,而在不知情...
·我弟和另一个女孩子未婚先孕,女方提出...
·合肥市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及电话...
·宿松县看守所位置在哪里?...
遗产继承法律常识
·把借款合同公证有什么用
  借款合同公证有什么用1、避免合同遗失损毁通过借款合同公证,我们可以避免有意无意中的借款合同损毁、遗失等情况发生,这对我们的债权安全是非常有利的,也能够极大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2、避免合同内容纠纷为避免合同被篡改,避免对方就合同的内容发生不同的纠纷,避免对方故意扭曲和改变对方合同内容,然后拒绝承认当初拟定的合同。通过对民间借款合同进行公证也可以极大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维护我们权益。3、增加民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在公证之后的借款合同具有更强的法
·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有什么原则
  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有什么原则1、协商处理原则。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男女平等原则。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老公赌博欠债离婚妻子有什么责任我国禁止赌博
  老公赌博欠债离婚妻子有什么责任我国禁止赌博,刑法甚至规定了赌博罪,一方在婚姻关系中欠下了赌债,这个赌债是不合法的,一方因赌博输欠的赌债和在赌场上借贷赌博形成的债务,另一方一律不用偿还。实践中,要查明形成的债务是否真实,查明出借人的借款原因、经济能力、钱款是否实际交付,是否先行扣除高额利息等。主张现金交付的,除提供借据外,还应提供其他补充证据佐证。主张转账支付的,提供转账凭证等。除此之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要准备什么材料一方起诉离婚时需要以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二、起诉离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
·夫妻共同债务怎样偿还债权人
  夫妻共同债务怎样偿还1、离婚时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外,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担的债务份额,并不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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