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栖霞区 >> 栖霞区尧化街道 >> 劳动争议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栖霞区尧化街道劳动争议律师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栖霞区尧化街道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劳动争议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劳动争议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我想问我的继父在家里突然去世了,因为...
·有夫妻分居多长时间算自动离婚的说法吗...
·咨询我爸的退休金和廉租房低保...
·关于家庭离婚案,被告不到庭如何处理...
·你好,可以免费咨询劳动仲裁吗?...
·买了之后我可以转到广州户口吗?...
·想问下这个情况怎么赔付,*烦看下描述...
·银行承兑汇票被书人填错了...
·关于赡养继父的问题,1我想咨询关于赡...
·赢得可能有多大?要诉讼的话*烦不?...
·她欠我钱,就知道名字呵那个地方的人。...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成立...
·南京离婚登记手续办理流程...
劳动争议法律常识
·恋人之间的借条是否有效?
  恋人之间的借条是否有效?恋人之间的借条不一定有效,借条之所以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有关精神,需要具备以下要件: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就是说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否则不能证明谁欠了谁的钱、或者欠多少钱,这个借条的证明力就不够。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3、借条的取得必须合法。就是说如果这个借条必须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是拿着刀子逼着写一个欠条那么是无效的。或者趁我喝醉了骗他
·酒店侵权责任补充责任由谁承担?
  酒店侵权责任补充责任由谁承担?酒店侵权责任补充责任可能需要由酒店、酒店的管理者、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来承担,具体的担责理由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借条本金高于实际借出本金怎么办?
  借条本金高于实际借出本金怎么办?民间借贷属于实践性合同,借款数额应以实际交付数额为准。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
·借条上出借人要签名吗?
  借条上出借人要签名吗?借条上出借人并不需要签名,借条是由借款人单方书写签字,并交给出借人的债务凭证,因此,在借条上签名的应该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另外,如果有担保,可以由担保人签字。如果双方是签订借款合同,此时债务人(借款人)或债权人(出借人)都要签章。二、怎么写借条才受法律保护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
·侵权责任法道路施工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侵权责任法道路施工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内容有哪些?《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
↑回顶部
长江大桥 长江村 南京南朝陵墓石刻 桦墅村 尧新 东江村 安永路 南京幕燕滨江风貌区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栖霞区尧化街道律师首页 南京栖霞区尧化街道律师找律师 南京栖霞区尧化街道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栖霞区尧化街道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