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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杨村镇交通事故律师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沈培亮律师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徐士坤律师
徐士坤律师
2002滁州安徽天申律师事务所
刘国庆律师
刘国庆律师
2011滁州安徽知秋(天长)律师事务所
薛才纬律师
薛才纬律师
2017滁州安徽天道律师事务所
刘祖贵律师
刘祖贵律师
2017滁州安徽天道律师事务所
王东律师
王东律师
2009滁州安徽知秋(天长)律师事务所
丁德恒律师
丁德恒律师
2005滁州安徽其力律师事务所
徐承林律师
徐承林律师
2013滁州安徽天道律师事务所
华明祥律师
华明祥律师
2011滁州安徽诚天律师事务所
刘文根律师
刘文根律师
滁州安徽天申律师事务所
刘华东律师
刘华东律师
1999滁州安徽天申律师事务所
解玉良律师
解玉良律师
2018滁州安徽其力律师事务所
杨志泉律师
杨志泉律师
1999滁州安徽天道律师事务所
宋郊律师
宋郊律师
2011滁州安徽扬天律师事务所
单其满律师
单其满律师
2005滁州安徽其力律师事务所
陈红丽律师
陈红丽律师
2007滁州安徽天申律师事务所
天长杨村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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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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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常识
·女方结婚后患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女方结婚后患精神病可以离婚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精神病人也不例外,他们的婚姻也是自由的,结婚。离婚都自由。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精神病人离婚不能协商,应直接诉讼离婚。如果精神病人结婚之前的监护人同意与之离婚并协商一致,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是不同意,二、怎么和精神病人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
·没有借条的钱能要回来吗
  没有借条的钱能要回来吗一、没有借条的钱能要回来吗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换言之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要回借款的,只不过此时会比较麻烦。具体要回借款的其方法包括:1、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2、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3、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4、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中止有哪些?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中止有哪些情况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中止有哪些情况不予处罚。根据规定,A.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B.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C.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D.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
·股东起诉解散公司条件有哪些
  股东起诉解散公司条件要什么条件股东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的前提条件是,一名股东独自或者若干股东累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应当是基于下列理由之一:1、公司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
·离婚在什么情况下赔偿?
  离婚在什么情况下赔偿(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区别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如举行婚礼、公开自称或介绍为夫妻、以夫妻名义对外处理事务、生养小孩、申报户口、购置住房等等。对于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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