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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天山路建筑工程律师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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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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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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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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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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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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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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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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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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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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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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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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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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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玄武区天山路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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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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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常识
·疫情没有上班厂里没有发工资怎么办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法律依据:《人
·隐瞒真实行程及病情不报涉嫌犯罪吗
  隐瞒真实行程及病情不报涉嫌犯罪吗疫情防控期间,刻意隐瞒真实行程和病情不报的,有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
·疫情期间造谣如何处理
  疫情防控期间造谣的按照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如果所伪造的谣言已经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秩序,按照规定,很有可能对涉嫌造谣的人除5年左右的有期徒刑。造谣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可对当事人进行治安拘留或警告。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故意造谣,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
·疫情期间自行在家隔离的员工是否可以被要求抵扣年假
  应疫情原因用人单位放假的不可使用职工带薪年休假、福利假、调休等抵扣假期。人社部就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发布了通知,通知全文如下: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
·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单位员工能否主张加班费
  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疫情期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不能主张加班费。这类用人单位的劳动者不属于省政府规定的休假人员,因此,本身需要正常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但不属于加班,不能主张加班费。【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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