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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汇路行政诉讼律师
邱国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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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5年
唐敏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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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执业17年
赵海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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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26年
罗东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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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
王保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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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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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佃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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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迎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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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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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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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刘主任律师,我在上海徐汇区法院起诉了...
·我家发生了一件慢性投x*人案,分别向...
·网上赌石被骗。可以追回款吗?...
·叔叔昨天在高速出了交通事故,追尾货车...
·请向您咨询法律方面问题,如何联糸?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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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查找被执行人配偶性身份信息...
·老师你好!我是河南的,莒县一个包工头...
·我是福建平安的程义云,现在上海,方便...
·上海港公安局看守所_上海港公安局看守所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_上海市张江看守所地...
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提起自诉案件条件是什么
  提起自诉案件条件是什么一、提起自诉案件条件是什么自诉是公诉的对称,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刑事自诉案件要具备下列几个起诉的条件:1、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自诉状;提交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作出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认为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自诉人提交外文自诉状的应当附中文译本。2、自诉人提起自诉必须在法
·有那些情况不能监外执行
  那些情况不能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刑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公安机关执行并由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的刑罚执行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1、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不得适用保
·企业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企业上市需要什么条件(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四)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五)上市公司财务状况:1、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在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3000万以上
·过失犯罪的两种情况有什么
  过失犯罪的两种情况有什么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否有能力作出判断,包括根据行为人的年龄、工作职责、文化程度、知识水平、工作经验、生活经验等因素。疏忽大意就是通常所说粗心大意、忽略、忘记、没想到等。如某
·故意伤害罪加重情节都有几种
  故意伤害罪加重情节都有几种有两种加重情节: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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