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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数额的通知 (1996年9月17日公通字[1996]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现就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数额规定如下: 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在做出处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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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有无权力扣留事故车辆? 出了交通事故交通警察有权力扣留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但扣车是有条件及时间限制的。 具体根据公安部令第70号《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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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69号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周永康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现场处理程序 第一节现场处罚 第二节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适用 第三章非现场处理程序 第一节非现场处罚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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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先行支付抢救费 案情介绍 2004年6月13日晚7时许,原告谢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在太仓市通港公路由西往东行驶时,与由丁某驾驶的往西行驶的大型拖拉机相撞,谢某倒地受重伤,即被送医院急救,由于谢某昏迷不醒,一直在重症监护室救治,并随时有生命危险。拖拉机驾驶员丁某在肇事后仅支付了2万余元,此后便不知去向。伤者谢某的家人为挽回谢某的生命,也先后用去了抢救费10多万元,但毕竟由于家境贫寒,还是欠下医院5万元的医疗费,医院多次向谢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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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请求预付抢救费用 原告吴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时,遇有被告陈某驾驶货车由南向北行驶亦至该处,两车相碰,致吴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吴某某当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抢救治疗,诊断为:脑干损伤、颅内多发性血肿。截止22日,已花费医疗费4万余元。因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吴某某遂将陈某及陈某车辆的保险公司均告上法庭,要求保险公司先行给付抢救医疗费5万元。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伤者吴某某仍处于昏迷中,在医院抢救,急需医疗费维持生命。吴某某的家庭经济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