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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许府巷行政诉讼律师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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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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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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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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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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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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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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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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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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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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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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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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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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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鼓楼区许府巷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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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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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斗殴拒不承认的定性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打架斗殴是需要受到严厉的处罚的,当然确实也存在着很多打架斗殴的当事人,拒不承认自己已经做过的行为,这个时候让公安机关的人员非常的为难,现在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斗殴拒不承认的定性是怎样规定的?一、斗殴拒不承认的定性是怎样规定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斗殴拒不承认的话,需要根据相应的证据事实来进行判断,并不是指根据当事人的一面之词来进行定性的,单方聚众斗殴构成什么罪首先,从聚众斗殴罪的客体来看,聚众斗殴
·累犯的司法解释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累犯的司法解释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
·群体寻衅滋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在路上看到一些人随意的殴打他人,实际上这种行为就是无缘无故的寻衅滋事,在我国刑法当中规定了寻衅滋事罪来对这种行为进行规制,因为这样,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群体寻衅滋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群体寻衅滋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寻衅滋事罪双方都要抓吗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1、随意殴打
·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离职
  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离职1、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这种方式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3、按规定公司有下面情况的劳动者可以如此解除劳动合同:(1)公司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公司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公司没依法为劳动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判缓刑?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法律规定了缓刑,这种制度缓刑,他主要是针对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并且对于社会的危害性并不是特别大的一种行为,而且认罪态度也非常的良好,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判缓刑?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判缓刑?在我们国家,缓刑,他并不是,当事人来申请的,主要是符合我们国家缓刑的适用条件的话,那么法院就会进行一定的考虑怎样争取缓刑1、适用缓刑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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