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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西园寺房产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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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乾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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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主办律师45岁
姜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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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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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范育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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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14年4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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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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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给房东干活不小心从脚手架摔下来断了三...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作期间出现了...
·我要离婚,但是小孩我要...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2019年...
·3年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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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合同破产重正...
·不想学车了可以退钱吗,我现在报名快一...
·南京市第二拘留所_南京市石杨路拘留所地址...
·南京海事法院成立带来的3个明显“利好”...
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合同款支付方式具体有几种
  合同款支付方式具体有几种1、一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简单、明确,受到的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一。即预定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一次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将住宅交付购房人,合同即履行完毕。此种方式适合有较好经济能力的购房人,同时也是开发企业希望使用的;2、分期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约定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协商,将购房款分若干次付清;3、其他方式。在实际销售工作中,主要包括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两种。银行按揭贷款是指购房人为支付购房款而向银行申
·西安园林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怎样的
  西安园林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怎样的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青苗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
·2023年商标被他人抢注怎么办
  商标被他人抢注怎么办1.商标在注册过程中①提出异议:在他人抢先申请注册公司商标的时候,可以在对方注册商标的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提出异议,并提交自己企业公司使用商标的证据.2.商标已被抢先注册①无效申请:据《商标法》第45条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恶意抢注了商标,作为在先权利人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商标无效.如果是驰名商标的话,就不受时间的约束.②撤销申请:如果他人恶意抢注后三年未使用商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商标的申请.
·财产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有吗?
  财产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有吗?财产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有吗?侵犯财产权一般没有精神赔偿,但是如果是侵犯具有特定纪念意义的物件时,可以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财产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具体数额确定,应当遵循一般的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法进行,同时应贯彻三条原则,这就是:第一,能够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起到抚慰作用;第二,能够对加害人的违法行为起到制裁作用;第三,能够对社会起到一般的警示作用。符合这三项原则的赔
·交通事故手骨折误工费规定?
  交通事故手骨折误工费规定有哪些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而搁误工作致使受害人减少了收入,因此要求致害人支付该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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