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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新桥镇劳动争议律师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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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
徐志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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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士执业24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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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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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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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陆寒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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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秀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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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书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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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应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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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江苏中毅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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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泰州
周红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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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江苏中毅律师事务所
仇为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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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江苏信义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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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常识
·聚会喝酒有人死了其他人要负什么责任?
  聚会喝酒有人死了其他人要负什么责任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但如果发生强迫性劝酒、恶意劝酒、灌酒者和未能保证喝酒者安全,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醉酒的人之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在喝酒的过程中是不是给其灌酒,醉酒的原因是不是劝酒者造成的,醉酒之后谁去扶助他,经醉酒死亡后陪酒的人承担赔偿责任。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2、恶意
·司法法律援助主体有哪些?
  司法法律援助主体有哪些?司法法律援助主体包括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和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中国法律援助的三个专业实施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律师主要提供诉讼法律援助(包括刑事辩护、刑事代理和民事诉讼代理等)和非诉讼法律援助;公证员主要提供公证事项的法律援助;基层法律工作者主要提供法律提问、代书、普通非诉讼事项的帮助等简易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作为一种国家责任,其责任主体不应仅限于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政府,也包括国家司法机关以及所有的行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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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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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
  一、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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