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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撞伤人千万不要认全责? 为什么撞伤人千万不要认全责?因为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当事人在交通管理部门没有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书之前就自认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的,就可能会涉及对另一方进行赔偿的问题,这可能就会造成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建议在等待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任认定书之后,再进行其他的后续事宜,不建议在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任认定划分之前就自认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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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起诉债权人能封债务人的房产吗 债务人借了债权人的钱一直未偿还,债权人在没有起诉的情况下查封对方的房产是不合法的。没起诉债权人没有资格查封债务人的房产,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债权人要为此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债权人查封对方的房产的方法:当出现债务人欠钱不还的情况时,首先,当事人需要起诉,在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并交纳保全费用。其次,法院认为确有查封必要,才可以可以由法院依照职权裁定查封。若房产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查封过了,可以再次申请查封一次。如果债务人的房产面积大具有较高价值,胜诉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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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胎儿是否有抚养费? 一、人身损害赔偿胎儿是否有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胎儿是否有抚养费这个问题目前还存在着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侵权行为发生时腹中胎儿不具有公民资格,无权利能力,不属于实际被抚养人,不能获得赔偿。第二种意见认为,侵权行为发生时胎儿虽未出生,但已经事实存在于母体,在诉讼时效内胎儿出生并存活,侵权行为造成了女出生后被抚养的损害,应当获得赔偿。《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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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提审吗? 一、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提审吗?检察院在是否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之前都要提审犯罪嫌疑人,以核查案件的真实性。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二、审查起诉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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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补充侦查函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退回补充侦查函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