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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杏林街道债权债务律师
吕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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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执业14年
吕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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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执业16年厦门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
翁道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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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福建众行律师事务所
陈奇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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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厦门分所
王少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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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
雷文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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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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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福建均融律师事务所
程章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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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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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执业14年厦门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
集美区杏林街道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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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因交通事故引起精神问题触犯法律,监狱...
·我是楚雄人,在昆明能办零时的身份证吗...
·结婚挂靠户口,需要迁入方提供哪些资料...
·需要厦门律师帮我要回违约的合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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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审判结果会通知当事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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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常识
·酒驾没肇事逃逸怎么判刑?
  酒驾没肇事逃逸怎么判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酒驾没肇事逃逸的判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大交通事故是前提,构成犯罪是统称。这是刑法修订后给予执法者自由裁量的重要改变。这里没有讲“肇事”,就是将酒后、醉驾从交通肇事罪中否认出来,排除了“交通肇事过失犯罪”。
·公司欠债法人和股东需要一起偿还吗
  公司欠债法人和股东需要一起偿还吗?公司欠债法人需要偿还,股东不需要偿还。公司的财产虽然来自于股东的投资,但是股东一旦把财产投入公司,就与财产相分离,这些财产就成为公司财产,由公司支配。公司担负债务时,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偿还,而股东由于已缴纳出资,相应财产已转变为公司财产,股东对公司债务就无需再承担责任。同样的,当股东担负债务时,债权人也不能要求公司为股东的债务承担责任。当然,股东无需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并非绝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购房入住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购房入住需要缴纳哪些费用?(一)物业管理费。先行收取一定的物业费不但是物业公司为了降低运营风险的一种做法,也是使物业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前提之一。物业费可以按月、按季缴纳。这里提醒大家,开发商不能要求业主一次性缴纳长期的物业费,一次性收取最多不能超过一年。(二)公共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费用与房产价格成正比,按照国家指定的具体标准收取,一般不存在纠纷。这里提醒大家,公共维修基金只需要在办理产权证前缴清即可,而且二手房交易中不再涉及公
·仓储合同保管方?
  仓储合同保管方有哪些权利与义务一、仓储合同保管方有哪些权利与义务?(一)保管方的权利:1、仓储费用请求权2、损害赔偿请求权保管人因仓储物的原因(包括性质、瑕疵)等所受的损害,可以要求存货人负赔偿责任,但保管人已知有问题时,则不在此限。3、留置权保管人对于所保管的货物,因保管费及因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仓储物的瑕疵而遭受的损害,在存货人拒绝赔偿时,享有留置权。4、提存权我国《合同法》第393条规定,储存
·合同生效应具备什么条件?
  合同生效应具备什么条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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