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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星辉建筑工程律师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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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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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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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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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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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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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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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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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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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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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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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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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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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江宁区星辉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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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问题,您好...
·关于就业合同的问题,违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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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工伤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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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今年的婚姻法,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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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单位是否可以把我调岗...
·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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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常识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交税吗?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交税吗?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交税吗?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屋当然要交税。出租人(房东)为当然的纳税义务人,必须主动按章申报纳税。如果应纳税而未纳税的,出租人需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租金收入相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的20%的房产税,租金收入5%的营业税营业税的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的教育费符加,1%的地方教育费。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1、购买印花
·卖楼花是属于合法的吗?
  卖楼花是属于合法的吗?一、卖楼花是属于合法的吗?卖楼花是属于合法的行为,“卖楼花”即商品房预售,有法律约束的。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方可进行预售。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第十三条:“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依照《度
·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是根据经营数额大小定罪的吗
  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是根据经营数额大小定罪的吗一、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是根据经营数额大小定罪的吗?非法经营罪的定罪标准不完全取决于经营数额大小,关于非法经营罪立案(追诉)标准在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有了新规定。第七十九条[非法经营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
·交警行政拘留程序是什么?
  交警行政拘留程序是什么?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进行调查取证,并开具拘留证,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
·一般书面合同的成立地点是哪里
  一般书面合同的成立地点是哪里一、一般书面合同的成立地点是哪里?合同成立的地点因签订的地方、约定形式等不同而有所不同:1、《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3、书面合同的成立地点。《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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