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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杏滨街道离婚纠纷律师
吕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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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执业14年
林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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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执业14年厦门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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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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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执业16年厦门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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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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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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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杏滨街道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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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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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常识
·城市房屋拆迁与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一、城市房屋拆迁与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1、城市房屋拆迁:针对的是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屋所有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因此,在城市拆迁前应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2、农村房屋拆迁:农村房屋的土地是归农村集体所有,在拆迁前,需要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手续,将集体所有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再办理出让手续以取得土地的使用权。  二、补偿方面:  城市房屋拆迁: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补偿依据区位、用途和建筑面积。补偿数额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出租人解除是否可以?
  一、房屋租赁合同提前出租人解除是否可以?房屋租赁合同提前出租人解除是可以的,如果要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的解除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解除,即双方就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了一致意见;二是法定解除,即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即使合同尚未到期,一方当事人也可以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该如何赔偿此类纠纷的原则是,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
·不适用合同的继续履行的情形有哪些
  不适用合同的继续履行的情形有哪些并不是什么情况下都可以继续履行,对于非金钱债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采取继续履行的方式: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比如已属破产财产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特定的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的。这些都表明已不能继续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比如基于人身信赖关系产生的合同和提供服务的合同,包括委托、合伙、雇佣等基于信任关系的合同,以及表演等依赖于当事人的特殊技能的合同。3、履行费用过高。即在经济上不合理
·劳动者没有公休没有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劳动者没有公休没有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随时辞职,对于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安排公休和购买社保的情况,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进行处理,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赔偿,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
·离婚时关于债务约定能不能对抗债权人
  离婚时关于债务约定能不能对抗债权人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一方负担债务是否有效,需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对债权人则无效,债权人可以起诉夫妻双方或任意一方要求还款。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债务所承担的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偿还债务时首先考虑其共有财产,如共有财产不足或不存在可供执行的共有财产,那么夫妻双方任何一人均负有对债务的清偿义务。而夫妻协议离婚时对共同债务承担的约定,在未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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