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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区西门社区交通事故律师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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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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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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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郑忠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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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滁州安徽亭城律师事务所
魏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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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孙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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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滁州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
支伟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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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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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曾永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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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滁州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
侯朝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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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费文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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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滁州安徽奇胜律师事务所
田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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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王怀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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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滁州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
胡宏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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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滁州安徽其力律师事务所
朱皖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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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滁州安徽亭城律师事务所
潘申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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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滁州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
王庆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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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代瑞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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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毛克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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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滁州安徽环滁律师事务所
陈晓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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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李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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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琅琊区西门社区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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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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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常识
·试用期和转正的区别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劳动期限的不同
  试用期和转正的区别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劳动期限的不同,试用期是会不同的,虽然劳动期限一般是取决于当事人的合意,但是劳动期限对应的试用期长段,在法律法规上却是已经确定了的。区别:1、工资不同。试用期的工资是转正后工资的80%;2、辞退意愿不同。试用期期间,员工觉得自己不适合工作岗位或者其他原因,可以随时走人。转正后必须通知老板,得到批准后才可以离职,否则员工将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老板不能无故辞退员工。3、劳动补偿金不同。试用期被辞退是没
·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
  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不幸的家庭各各不同。不幸的家庭不但夫妻双方感到痛苦,对于孩子也更是一种折磨。随着思想文化的日益开放,越来越多的人可以接受离婚。重新寻找自己的幸福。那么,关于离婚的手续办理,又有哪些手续或者流程要注意呢?下面就由小编来为大家讲解。根据我国的法律文件规定,也就是婚姻法的论述,离婚的方式主要有协议和诉讼两种。如果夫妻双方调节不理想,不得不选择由法院出面解决婚姻问题。那么所要遵循的流程主要有:1、写好离婚的诉状,诉状的内容应该包
·土地使用权禁止抵押是合理的吗?
  一、土地使用权禁止抵押是合理的吗?土地使用权禁止抵押是合理的,但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二、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开发商隐瞒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开发商隐瞒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什么?1、是的,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用于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土地,必须经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以房地产开发公司就只有从土地交易中心拿地。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开发商是根据其开发的项目,确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的。如果是商品房的开发,一般是出让或者转让方式取得的。地产开发公司注册成功了,要取得项目,主要是寻找出让方,再通过投标、拍买、挂牌、协议,才
·担保的主债权范围
  担保的主债权范围,首先考虑意思自治,也就是如果双方有约定,依照约定进行;其次,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那么按照法律的规定,其范围一般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对担保财产进行保管所支出的费用、对担保财产进行拍卖等所支出的费用。担保,简单地来理解就是,在买卖合同中,卖方可能会担心按时交货后收不到钱款、迟收到钱款或者买方潜逃款等情况发生,而买方可能担心自己付款后,卖方没有按时交货或者所交的货物有瑕疵等,任何一方对另一方不信任的,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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