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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知识产权律师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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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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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李乾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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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主办律师45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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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张伟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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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苏州分所
匡泉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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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知本律师事务所苏州分所
周钦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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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梁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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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苏州分所
陈建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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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华恒律师事务所
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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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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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事故,车不是自己的,是副驾驶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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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常识
·没立遗嘱不属于继承人的情况是什么?
  一、没立遗嘱不属于继承人的情况是什么?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割财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子女、配偶、父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得遗产,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得遗嘱。1、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
·监视居住到期后会被逮捕吗
  一、监视居住到期后会被逮捕吗新《刑诉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因此,要是在被监视居住期间
·绑架罪客观方面的行为是怎样的
  绑架罪客观方面的行为是怎样的绑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直接对被害人身体实施打击和强制,如捆绑、推、拽、殴打、伤害、强行架走等。所谓胁迫是指以不顺从就实施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恐惧不敢反抗的行为。关于胁迫的内容,有人认为除以实施暴力、威胁外还有其他非暴力威胁,这种观点不妥。非暴力内容的威胁不危及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其社会危害性与危及被害人人身安全的暴力、以暴力相威胁、麻醉方法是
·在征地拆迁中,什么时间进行拆迁谈判最合适?
  一、在征地拆迁中,什么时间进行拆迁谈判最合适?  作为被征收拆迁方千万不要主动去进行谈判,一定要等到对方找到我们的时候来进行,一般建议谈判在5次左右即可,首次谈判大概在项目刚开始的时候,其实是一个摸底的过程,刚开始我们手里作为谈判的筹码并是很多,要充分了解一下整个项目;2~4次谈判主要是观察征收拆迁中的动态,此时不仅要了解征收拆迁方,还要了解我们身边的“战友”,最后一次的谈判就可以定局了,一定要把对方逼到迫切的想和你谈的时候再进行,因为项目
·买卖不破租赁是否包括无偿使用
  买卖不破租赁是否包括无偿使用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制度,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否则的话就是不适用的。而其中就要求双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租赁物已经交付于承租人,最后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内。由此可见,在无偿适用房屋的情况下,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1、双方之间不存在租赁关系的无偿适用在这种关系下,首先双方之间就不满足“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的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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