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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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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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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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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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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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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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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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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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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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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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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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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法律常识
·没有遗嘱的遗产怎样分配无遗嘱的情况下
  没有遗嘱的遗产怎样分配无遗嘱的情况下,要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赠,若都不存在的话,那么死者的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也就是按照法定方式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二、继承遗产时怎样分配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
·对拆迁补偿方案有意见可以提吗?不采纳怎么办?
  一、对拆迁补偿方案有意见可以提吗?不采纳怎么办?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部门制订征收补偿之后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征收公众意见。  如果认为自家房屋拆迁补偿评估过低,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解决:  1、可以双方协商,求助政府部门进行调解;  2、可以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不管是采用哪种方式,建议大家一定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二、对房屋征收补偿不满
·置换的房屋与征收方当初许诺的房屋不相符合,怎么办?
  一、置换的房屋与征收方当初许诺的房屋不相符合,怎么办?  遇到置换的房屋与征收方当初许诺的房屋不相符合的情况,被征收人可以根据民法典要求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订立合同时进行严格的合同约定。这主要是因为征收方在和被征收人约定时,常常是口头许诺;或者就算是写在合同内容里,其内容也写得过于笼统和模糊。也就是在征收拆迁中看到的“空白合同”。签订“空白合同”,给征收方违约的空间非常大,这就会直接导致最后置换的房屋与当初协商时的房屋产生不一致的情况
·丈夫对外担保离婚算共同债务吗
  丈夫对外担保离婚算共同债务吗一般来说,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从本质上讲其目的是为了家庭,或者说家庭已经或应该从该债务行为中获益。2、所谓债的担保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其种类有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人
·连续工作12小时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连续工作12小时可以随时辞职吗?理论上是不可以的,除非公司不支付加班费,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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