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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小火瓦巷刑事辩护律师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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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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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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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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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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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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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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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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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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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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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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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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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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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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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秦淮区小火瓦巷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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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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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常识
·发票的购领规定是什么?
  (一)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按下列规定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购领发票。  1.提出购票申请。单位或个人在申请购票时,必须提出购票申请报告,在报告中载明单位和个人的名称,所属行业、经济类型、需要发票的种类、名称、数量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印章。  2.提供有关证件。购领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购买专用发票的,应当提供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提供财务印章或发
·企业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什么?一、定义清偿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二、赔偿顺序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
·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如何规定的?
  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如何规定的?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不可转让的。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依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
·纳税检查规定是什么?
  纳税检查规定是什么?  一、组织纳税自查  (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建立自查制度,结合财务核算过程和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检查有无漏报应税收入、多列支出、虚增抵扣税额、漏报或错报代扣(收)税项目、错用税率或计算错误等情况。  (二)对于国家税务机关组织的各类纳税检查,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机关通知的内容、要求、时间等,组织力量认真开展自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日常自查中,发现纳税错误,应当自行纠正;对于在国家税务
·税务代理规定有什么?
  税务代理规定有什么?  一、代理的申请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向税务代理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委托税务代理。税务代理内容为:单项的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发票领购手续、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税款缴纳和申请退税、制作涉税文书、审查纳税情况、建帐建制、税务咨询、聘请税务顾问、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者税务行政诉讼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委托税务代理可以是单项代理、综合代理或者全部代理。  二、代理关系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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