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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仙山谷激浪漂流景区财产纠纷律师
何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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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硕士执业17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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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58岁
杨孝业律师
杨孝业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王振华律师
王振华律师
杭州浙江五强律师事务所
杨孝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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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杭州浙江海音律师事务所
刘文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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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西子明珠律师事务所
张学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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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亿维律师事务所
李志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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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
虞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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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
陈迪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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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
汪洁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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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世纪新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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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法律常识
·试用期的法律定义是怎样的试用期
  试用期的法律定义是怎样的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特别约定的一个供当事人双方互相考察的、合同解除条件亦无严格限制的期间。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可以特殊约定的内容之一。二、试用期在法律中如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这一规定包含了三层含义:第一,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不
·检察院不批捕就不会到法院么
  一、检察院不批捕就不会到法院么?检察院不批捕也可能到法院,检察院不批捕的案子,不是说就没事了,只是不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对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将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在案件侦查终结后,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
·酒后私闯民宅构成财产损失的治安处罚措施是什么?
  酒后私闯民宅构成财产损失的治安处罚措施是什么?有人闯入他人住宅打坏门窗、水缸、家具等东西,符合故意损毁财物的构成要件,而私闯他人住宅故意损毁财物是法定的加重处罚情节,因此,本应以故意损毁财物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治安行政处罚。如果损坏财物价值超过5000元,则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的刑事行为,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在司法实践中
·股东出资部分增加注册资本是否合法?
  股东出资部分增加注册资本是否合法?股东出资部分增加注册资本是合法的,《公司法》关于增资的规定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
·挪用资金罪辩护要点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辩护要点有哪些?一、挪用资金罪辩护要点有哪些?挪用资金罪辩护要点有,被告人构成自首,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案件应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被告人有其他酌定从轻情节的,例如:被告人未将所挪用的资金用于改善自家贫困的生活,被告人认罪态度积极,自始至终如实交待自己的罪行等。二、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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