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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法律常识
·工地误工时间和误工费的计算是怎样的如果按天结算
  工地误工时间和误工费的计算是怎样的如果按天结算,就是干一天算一天;如果是按整个工程算那么这个误工费,就要去找你们包工程的人或者找开发商算了;根据相关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地工伤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1.医疗费
·2023年行政裁决的对象是什么?
  行政裁决的对象是什么2018年行政裁决的对象是什么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经济纠纷。是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权益争议的活动。行政裁决的特征有,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行政裁决在形式上具有准司法性、行政裁决在效果上具有强制性。行政裁决的特征有以下方面:(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2)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经济纠纷。(3)行政裁决在形式上具有准司法性。
·主动辞职有补偿金吗?
  一、主动辞职有补偿金吗是以自身原因主动辞职的情况下,是没有任何补偿的,这是最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很多公司为了逼迫劳动者自己辞职,使出各种手段,接受员工一时冲动就主动辞职,结果是一分钱都不能拿到。身处职场,您都对劳动法有个基本的了解,但仍然会存在很多误区。例如关于离职补偿的,很多人都误以为,在公司工作久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最后无论是什么原因离职,公司都应当给补偿。这种想法是否正确呢?在公司工作十几年了,基本都算的上是老员工
·劳动合同法双倍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双倍赔偿的情形是什么?双倍赔偿的情形是用人单位没有按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获得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
·我国对醉酒驾驶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我国对醉酒驾驶的处罚规定是什么我国对醉酒驾驶的处罚规定一、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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