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秦淮区 >> 秦淮区武学园 >> 海商海事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秦淮区武学园海商海事律师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秦淮区武学园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海商海事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海商海事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海商海事法律咨询
·请问我能赔偿多少钱?谢谢!!!...
·房屋买卖纠纷,我在中介公司买一套二手...
·学校没有给发票,而是给收据...
·租房纠纷:水总阀没关,水管冻裂,家里...
·劳动纠纷已经判决但执行困难怎么办...
·怀孕期间被辞退,我在怀孕期间被公司辞...
·前夫出轨…夫妻离婚后…双方协议将房子...
·购房合同撤销...
·20年买的车现在发现调表了...
·律师您好,打了欠条没有借钱,当时问当...
·婚姻纠纷,丈夫身体健康可他就是不愿做...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部分民事案件立案登记...
·南京市建邺区法律援助中心...
海商海事法律常识
·拆迁补偿时承租人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拆迁补偿时承租人可以获得哪些补偿(一)解除租赁协议房屋拆迁时,如果承租人与房屋产权人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不再给与承租人补偿。(二)未解除租赁协议1、产权置换重新订立租赁合同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2、承租人获得费用搬迁补助费:按
·劳动者受了工伤要不要鉴定?
  劳动者受了工伤要不要鉴定?一、劳动者受了工伤要不要鉴定?不一定需要做工伤鉴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工伤认定申请主体: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⑵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
·构成虚假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虚假诉讼的条件是什么(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二)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来说是直接故意,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本罪并未规定行为人需具备特定的主观目的,所以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的主观目的是否为了谋取利益,谋取利益的性质是否正当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三)犯罪客体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
·不是当事人可以告重婚罪吗?
  一、不是当事人可以告重婚罪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属于公诉案件也是属于自诉案件,可以由公诉机关提起公诉,也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
·夫妻之间怎么样才能自动离婚
  夫妻之间怎么样才能自动离婚一、夫妻之间怎么样才能自动离婚?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
↑回顶部
春天家园 来凤街 王府南园 银龙东苑 中华门 南京金粟庵 梅花山庄 止马营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秦淮区武学园律师首页 南京秦淮区武学园律师找律师 南京秦淮区武学园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秦淮区武学园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