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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五乡镇交通事故律师
杨孝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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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姜小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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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金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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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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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四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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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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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鲁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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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任法学学士宁波浙江民邦律师事务所
沈丹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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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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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
鄞州区五乡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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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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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现在厂里...
·为什么法院(渝水区法院)不采纳自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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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市区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路线...
交通事故法律常识
·同时自首和立功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同时自首和立功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如果犯罪嫌疑人同时有自首和立功表现的,在量刑时,仍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对其适用从轻还是减轻处罚;如果情节较轻,可以适用缓刑或免除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
·合同抬头与签字不一致有效吗?
  合同抬头与签字不一致有效吗?一、合同抬头与签字不一致有效吗?合同的抬头是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如果合同的抬头与加盖的公章是不一致的,合同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可能存在合同诈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二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
·没照顾老人要分遗产可以吗?
  没照顾老人要分遗产可以吗?可以,子女不赡养老人,也是拥有继承权的,但是老人可以因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在订立遗嘱的时候不指定子女为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
·发生婚姻终止的条件有几种
  发生婚姻终止的条件有几种(1)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①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承等法律后果。在立法上,有的国家明文规定,配偶一方的死亡引起婚姻关系的终止。有的国家在法律上未作出明文规定,认为主体死亡必然引起婚姻终止的结果。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这也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规定。但个
·假释之日起算是什么意思?
  假释之日起算是什么意思?假释之日起算就是指从假释那一天开始算起的,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83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使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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