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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滩镇刑事辩护律师
周勇律师
周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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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常识
·再婚一方死亡财产继承是怎样的
  再婚一方死亡财产继承是怎样的(一)、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部分,二婚配偶直接分割一半;(二)、死者的另一半财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割,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遗产继承规定分割。《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可以吗?
  一、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可以吗?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遗
·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时效如何计算?
  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时效如何计算?1、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时效应当遵从刑事诉讼追诉时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事部分,是处理平等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适用特别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时间为1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3、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待中止的事由消除之日
·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顺序及分配是怎样的
  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顺序及分配是怎样的一、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顺序及分配是怎样的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制,不是个人财产,无论从任何一项法律上来说,都是不能继承的。房屋的存在而存在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继承。《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配偶、子女、父母。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
·女儿和儿子有同等的继承权吗?
  女儿和儿子有同等的继承权吗?1、根据《继承法》第九条的规定,儿子和女儿是有同样的继承权的,在法定继承中,子女和父母、配偶一样都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儿子和女儿是一样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比如尽到较多抚养义务等,儿子和女儿继承的遗产份额应该是一样的。同时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老人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老人财产在儿女间的分配是以老人的意见为中心的。2、根据《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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