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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东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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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敏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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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执业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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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5年
赵海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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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26年宝山区上海市沪中律师事务所
李良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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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法律常识
·苏州工伤认定机构是哪个?
  在苏州市企业工作的职工,如果不幸遭遇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发生。应该要求企业申请工伤认定,当企业无故拖延时,个人也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这时就得知道苏州的工伤认定机构,以免影响工伤认定的时效。那么苏州工伤认定机构是哪个?下面我们给您做个简单介绍。一、苏州工伤认定机构是哪个?苏州工伤认定机构是苏州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其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办工伤事故的调查、取证,协助局工伤保险行政业务处室做好
·想离婚女方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离婚案件日益增多,夫妻关系破裂时,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离婚诉讼的关键点,孩子是父母爱的结晶,现在独生子女居多,所以在离婚时,父母都想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尤其是女方,孩子是妈妈身上掉下来的肉,那么想离婚女方想争取孩子抚养权,有什么有利条件,如何进行争取,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如何解决?夫妻离婚时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解决方式也就有协议解决和诉讼解决。协议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时,由夫妻自主决定子女
·用人单位辞退未成年工合法吗?
  由于贫困或者某些特殊因素的影响,一些青少年刚满16岁就得外出打工,因而打工群体中出现了一批年龄介于16至18岁之间的打工者,即未成年工。企业单位若按照法律规定的正常程序雇用未成年工是合理合法的,但工作中难免会有辞退职工的现象发生,那么用人单位辞退未成年工合法吗?这就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了。一、根据工作内容判断如果用人单位给未成年人安排的工作得当,是未成年工自身无法适应工作环境,无法达到工作要求,那么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辞退处理是正常合
·捡拾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吗?
  捡拾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吗?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遗失过物品或者捡拾过他人的遗失物,如果捡拾了他人的遗失物,如何合理合法的处置遗失物品是您比较关心的问题,尤其是捡拾到贵重物品时,捡拾他人遗失物不仅涉及到道德和品质的衡量,更涉及到法律的相关规定,那么捡拾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吗?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不符合物权法的规定。我国物权法不承认遗失物的善意取得意取得需要以合理的价格转让,拾得遗失物,没有以合理的价格取得,不适用善意取得。二、善意取
·提出诉讼离婚去哪里办理?
  诉讼离婚是离婚的一种方式,往往是在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况下采用的。作为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做出判决。很多时候,夫妻双方的户口关系比较复杂,并不一定是同一个地方的人。那么提出诉讼离婚去哪里办理?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提出诉讼离婚去哪里办理?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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