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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武岗镇行政诉讼律师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秦勇律师
秦勇律师
2009滁州安徽椒陵律师事务所
虞爱荣律师
虞爱荣律师
2009滁州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龚方明律师
龚方明律师
2010滁州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章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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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滁州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孙章律师
孙章律师
2008滁州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朱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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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滁州安徽椒陵律师事务所
韩金聪律师
韩金聪律师
2014滁州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刘爱法律师
刘爱法律师
1989滁州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夏勇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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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滁州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王诚律师
王诚律师
2012滁州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王勤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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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滁州安徽椒陵律师事务所
刘庆东律师
刘庆东律师
1999滁州安徽椒陵律师事务所
李国联律师
李国联律师
1989滁州安徽椒陵律师事务所
陈本胜律师
陈本胜律师
2006滁州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谢平律师
谢平律师
1994滁州安徽椒陵律师事务所
全椒武岗镇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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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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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夫妻签订的分居协议有效吗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夫妻分居签订分居协议有效吗?如果你对此也有疑问的话,可以看看由我们整理的下文了解。1、什么是分居协议?所谓分居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就终止夫妻同居义务所达成的书面协议。英美国家普遍都承认分居协议的效力,允许夫妻双方在律师的帮助下,就当事人婚姻财产和其他财产的划分,婚姻债务的偿还达成协议,并就夫妻间的抚养方式,抚养费的数
·移送管辖规定是怎样的,有哪些条件
  移送管辖规定是怎样的,有哪些条件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并不一定具有对该案件的管辖权。如果发现人民法院没有对于该案件的管辖权,这时候就需要将案件移送到对该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来受理。那么,移送管辖规定是怎样的?移送管辖有什么条件?在本文中进行了介绍,请您往下阅读了解。一、移送管辖规定是怎样的?(一)什么是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
·二审代理词和上诉状的区别有哪些
  二审代理词和上诉状的区别有哪些在诉讼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交的文书材料有很多种,比如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代理词、辩护词等等,因此很多人很容易将这些名词混淆起来,那么二审代理词和上诉状的区别是什么?的我们在下面这篇文章中详细介绍了这方面的知识,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二审代理词和上诉状在很多方面都有各自的特点,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为您分析:一、概念1、二审代理词。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律师、法律工作者、公民)在庭审过程中独自使用的
·刑事申诉向哪一级法院提出
  一、刑事申诉向哪一级法院提出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二、怎么提出刑事申诉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
·女职工哺乳期协议离职?
  众所周知,在没有特殊的情形发生时,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哺乳期的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法定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那么很多人比较关心女员工能不能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呢?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女职工哺乳期协议离职的相关知识,请阅读下文。一、女职工哺乳期协议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是可以协议离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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