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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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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办理收养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收养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收养公证,由收养人或被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办理收养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收养人应提交: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2、要求收养子女的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本人经济状况、有无抚养能力以及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交结婚证,未婚者提交未婚证明,离婚者提交离婚证明,丧偶者提交配偶死亡证明)及其复印件;4、收养人本人
·拆迁谈判时如何分辨是否合法?
  拆迁谈判时如何分辨是否合法?①首先,签字要谨慎,确保政策和法律都无差错!雷区:被莫须有的政策搞晕,迷迷糊糊就签字某些地方公司给出的拆迁政策往往会在某些个环节与法律相违背(先拆后补、程序不合规等等)。相信大家身边都有签了字然后要翻耙,天天找拆迁办闹的人,那种人要翻过来几率是非常小的,这点大家其实心里都知道,只不过有时候被乱七八糟不靠谱的政策搞晕了,迷迷糊糊就签了。建议:应该在熟知国家法律的前提下,找到违法点,保持定力据理力争,
·一户一宅是多少平方米?
  一户一宅是多少平方米?一、“一户一宅”面积标准是多少?符合“一户一宅”的农户,分大、中、小户。其使用宅基地合计用地面积标准为:6人以上为大户,不得超过125平方米;4至5人为中户,不得超过80平方米;3人及以下为小户,不得超过60平方米。当然,在实际情况中,各地的规定也不一样,例如,无锡市,农村居民建房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原则,户用地面积控制在135平方米以内。洋浦经济开发区本村村民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每户用
·隐名股东享有哪些股东权利
  隐名股东享有哪些股东权利隐名股东的权利:第一,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第二,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三,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二、隐名股东的股权如何确认通过协商或是诉讼对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适用情形是什么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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